MOIO8781-討論事項-第5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第1種工業區)案」及「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細部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第1種工業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8781
案件id
MOI內政特定區2016712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本署城鄉發展分署配合申請變更單位(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達增建新設施滿足產業發展之需求,擬變更部分乙種工業區為第1種工業區,並配合變更細部計畫,案准本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105年6月2日城規字第1051001186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示意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民國105年3月24日起至民國105年4月22日止,於桃園市政府及龜山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30天,並於民國105年4月13日假桃園市龜山區公所舉辦說明會,且刊登聯合報105年3月24、25、26日等3天公告完竣。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公開展覽草案通過,並退請本特定區計畫擬定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請於計畫書適度補充說明將部分工五工業區單獨調整原建蔽率60%變更為70%之合理性及妥適性。
- 二、有關本案變更之土地權利關係人提供或捐贈事項,原則同意以代金方式繳納,考量本案只提高建蔽率並未提高容積率,故本案計算捐贈金額之公式,依據桃園市政府列席代表所建議之計算公式及參照「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有關捐獻代金之規定,修正為「變更面積×(70%-60%)×35%×市價(由桃園市政府主管機關委託三家以上專業估價者查估,其所需費用,由申請人負擔。但其捐獻數額不得低於工業區變更後第一次公告土地現值之1.4倍)×10%」。
- 三、本案請桃園市政府與申請本案之土地所有權人簽訂協議書,並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