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781-討論事項-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港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配合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建設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8781
案件id
MOI新北特定區2016712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5年4月28日第64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5年6月6日新北府城都字第1051007432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詳予補充本案行政院核定「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建設計畫」,全線規劃位置、內容及辦理道路建設計畫工程,需拆除現有建築物情形、陳情意見處理情形,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請詳予補充本案路線通過生態保護區,對於生態敏感地區有否受到影響情形及處理情形,納入計畫書敘明。
- 三、本案有關預留輕軌捷運設施之空間、徵收之可行性、公益性及必要性、民眾意見之回應與處理、變更範圍涉及道路截角部分對於交通安全影響情形,以及本案變更對於氣候變遷與生態保護之相關衝擊與因應對策等,請補充相關資料詳予說明。
- 四、計畫書部分圖示模糊不清,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妥為製作,以資完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