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821-審議事項-第7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部分水溝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水溝使用)(配合南80道路延伸新建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8821
案件id
TbdRSI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5年4月22日第51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臺南市政府105年5月30日府都規字第1050529328號函及105年6月6日府都規字第1050575528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為利瞭解本計畫區道路系統銜接情形,請將本案開發完成後道路示意圖、交通道路系統路網圖、周邊道路交通量變化情形、交通改善狀況,以及變更後都市計畫示意圖等內容,補充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 二、計畫書第19至20頁變更理由第一點部分,係屬市政府內部研商會議紀錄,建議刪除並載明至辦理緣起部分敘明。
- 三、請補充農業主管機關就本案農地變更影響之正式書面意見,以及國公有土地管理機關辦理變更之意願或同意文件等,並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 四、請補充本案變更範圍土地權屬示意圖,另表4-1變更範圍土地權屬一覽表請納入附件辦理。
- 五、本案計畫書圖,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詳予製作,以資完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