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821-審議事項-第10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巴陵達觀山風景特定區計畫(機關或公共建築用地為機關用地供巴陵綜合行政中心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8821
案件id
kOrRO2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105年3月11日桃園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5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桃園市政府105年5月19日府都計字第1050121457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桃園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補充本案消防分隊之現況情形、位置、選址評估、區位因素、服務範圍及上巴陵旅客情形等資料並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有關變更後之土地使用管制內容,請詳予敘明並納入計畫書。
- 三、本案計畫名稱修正為「變更巴陵達觀山風景特定區計畫(機關或公共建築用地(供林務局使用、供公路局道班使用、供衛生所使用)為機關用地(供巴陵綜合行政中心使用))案」,以資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