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891-審議事項-第4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仁德(文賢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綜理表新編號十七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8891
案件id
helpB9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05年9月9日府都規字第1050905496號函辦理。
- 二、本案前經本會103年2月18日第821次會審議完竣,
決議
- 決議:同意照臺南市政府於105年9月9日府都規字第1050905496號函送計畫內容(詳如附表1、附圖1)通過。
附表1位置變更內容變更理由原計畫面積新計畫面積計畫區內宗教專用區、文(小)二東側農業區農業區0.13宗教專用區(二)(附帶條件五)0.081.該寺廟座落於原仁德鄉大甲段277、277-2地號土地,其土地權屬為該「澤清宮」所有,原面積780平方公尺,並於民國61年3月興建完工,考量實際使用需求,予以檢討變更為宗教專用區(二)。
2.該寺廟領有(93)南縣寺登(六)字第27-027寺廟登記證在案(詳計畫書附件十二)。
3.現況澤清宮係重建後廟宇,其地籍並經澤清宮將其周邊土地交換分合後,合併為現大甲段276地號土地,考量實際現況及使用需求,將其新建之土地範圍予以檢討變更為宗教專用區(三)。
4.宗教專用區(三)自願捐贈變更後土地總面積40%之公共設施用地,考量澤清宮為廟宇使用,廣場及停車需求較大,故將自願捐贈之公共設施用地予以劃設為廣場兼停車場,以符實際使用需求。
宗教專用區(三)(附帶條件五)0.03廣場兼停車場(六)0.02附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