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911-討論事項-第4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大園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原編號第六、七、八案)跨區區段徵收展延開發期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8911
案件id
MOI通檢、八案20161227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變更大園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經提本會100年12月27日第771次會及102年3月12日第799次會審議完竣,其中有關變更內容原編號第六、七、八案採跨區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部分略以:「…(一)請桃園縣政府另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規定,先行辦理區段徵收,俟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第20條第1項、第3項但書規定後,再檢具變更計畫書、圖報由本部逕予核定後實施;如無法於委員會審議通過紀錄文到3年內完成者,請桃園縣政府於期限屆滿前敘明理由,重新提會審議延長上開開發期程。…」在案。
- 二、桃園市政府鑒於本案開發期限即將屆滿三年,為利區段徵收作業之持續進行,該府遂分別於105年3月25日府都計字第1050066695號函及105年10月11日府都計字第1050248840號函送資料報請延長開發期程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同意延長開發期限以本會102年3月12日第799次會審議通過紀錄文到6年為限;如桃園市政府未能依照前項意見辦理者,於下次辦理通盤檢討時,變更恢復為原計畫(工業區及農業區),以符本會第771次會及第799次會決議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