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911-審議事項-第8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龍潭都市計畫(部分國小用地為文化設施用地)(供鍾肇政文學生活園區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8911
案件id
j2IA0e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105年6月13日桃園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桃園市政府105年8月10日府都計字第1050193180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原則同意照桃園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請該府補充資料後提會報告,再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現為龍潭國小,為避免影響現有學童上、下學之交通通勤,請市政府詳予評估目前之交通系統,如周邊所有道路(含計畫道路、既成巷道等)之路寬、服務水準、尖峰壅塞情形等,並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本案未來由民間營運而產生觀光與參訪人潮,將造成當地之交通衝擊,請市政府研提完整之交通動線規劃與改善措施(含周邊計畫道路拓寬可行性分析、大眾接駁系統、自行車或人行步道系統、鍾肇政文學生活園區出入動線規劃及其他停車空間配套等),並納入計畫書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