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931-審議事項-第1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大湖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及住宅區為河川區)(配合後龍溪大湖二號堤防防災減災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8931
案件id
n0FN5Y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5年8月29日第266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105年11月17日府商都字第1050236488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補充本案變更實際需求範圍與面積,對建物拆遷(包含受影響建物之面積及是否為合法建物等)、農業耕作等影響與處理情形,以及對地區防洪改善情形,並將本案變更範圍之土地使用現況、土地權屬分布情形、建築物現況、防汛道路設置之必要性及對周邊道路串連情形、變更後計畫示意圖等圖表標繪資料妥為補充,並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 二、依計畫書載明本案變更範圍屬私有土地部分,將採協議價購或一般徵收方式取得,故請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辦理之變更都市計畫草案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用地應行注意事項」以書面通知變更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將處理情形納入計畫書敘明。
- 三、有關實施進度及經費乙節,請分別詳列公、私有土地之面積、取得方式及經費,以資明確。
- 四、本案計畫書部分示意圖模糊不清,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