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941-審議事項-第6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新竹縣轄部分(竹東鎮部份)(配合122線(中興路)銜接新竹科學園區新闢道路)案」。
會議紀錄id
MOIO8941
案件id
MOI新竹新竹縣2017214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竹縣都委會105年12月1日第290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新竹縣政府105年12月15日府產城字第1050183249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竹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
- 一、本案為個案變更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法令依據請修正為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二、本案變更前後鄰近道路系統服務水準之差異性,以及本案新闢道路通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之路口銜接情形等,請補充說明,並儘可能於計畫書以示意圖表示之。
- 三、本案土地大部分為工業區,請補充說明與土地所有權人溝通過程。
- 四、本案變更後綠地用地面積減少0.4226公頃,請於該地區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儘可能予以補足。
- 五、本案變更內容超出公開展覽範圍部分,請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或與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會討論。
- 六、本案新闢道路工程具有急迫性,新竹縣政府得視實際發展需要,檢具變更都市計畫書、圖,分階段報請內政部核定,依法公告發布實施。
- 七、逕向內政部陳情意見:同意依新竹縣政府研析意見辦理。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新竹縣政府研析意見1陳建璋君106年1月26日致內政部營建署署長信箱針對本案具體建議事項:
- 一、用路人的觀點:建議最短最直的路線。
(一)高鐵橋下道路縣政府規劃路線,經過中興路向南延伸,做了一個大轉彎,在中強光電旁進入園區銜接力行路,規劃長度計1300公尺。
(二)建議變更為最短的路線,由柯湖路201巷前,高架道路跨過柯子湖溪,在金山社區與世界先進間的園區側門,進入園區銜接力行路,道路長度約850公尺,較縣政府規劃路線縮短450公尺。
(三)本項道路建議路線經過柯子湖溪後,屬於科學園區管轄土地,其餘應徵收土地面積較縣政府規劃路線減少1/2、道路興建成本減少1/3、用路人交通時間與成本也減少1/3,建議路線明顯有利。
- 二、縣政府不同意建議路線的理由並
- 一、建議未便採納。
- 二、按陳情人各項具體建議事項分項說明:
(一)最短最直之路線並非最佳路線設計規劃本府規劃路線設計原則,主要是以:1.路線盡量平順以維持行車舒適性。
2.配合現況地形地物,減少挖土方量,降低對週遭環境影響。
3.減少用地徵收及拆遷。
4.符合交通運輸需求。
5.考量土地整體規劃,增進土地利用效率。
本府規劃路型原道路設計需行經兩座山,為配合現況地形地物,並減少挖土方量,降低對週遭環境影響,因此道路路型稍作調整。
故道路線型設計並非僅依照道路路線之長短及興建成本作為單一考量因素,仍需符合路線設計之原則,以作為最佳設計考量。
(二)縣政府不同意建議路線理由為陳情建議路線不符合路線設計之原則1.建物拆除面積較原路線多出40.12%陳情建議路線需拆除總計面積約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新竹縣政府研析意見不合理。
(一)縣政府回函表示:建議路線須拆除4個建物,面積839公尺,拆遷面積過大,所以不同意。
但是縣政府套繪的建議路線有落差,建議路線實際只有拆除墓園1個及一層樓簡易型建物1戶,沒有碰觸世界先進廠房,而且縣政府沒有說明縣政府規劃路線建物拆除面積。
(二)道路可行性說明會縣政府表示:新竹市民反對建議路線。
但是建議路線尚未成案,與金山社區也有一定距離,似乎不構成新竹市民反對的理由。
(三)縣政府人員口頭表示:建議路線會挖斷坡腳。雖然部分建議路線等高線密集,但是順向坡可能性就相對低,若不是順向坡,自然沒有挖斷坡腳的問題。
- 三、讓竹科東側交通與北側高鐵橋下道路分流。
(一)規劃柯湖段河谷地道路在中強光電旁銜接園區力行路,向西連接明星路、快速道路,讓竹科東側交通與北側高鐵橋下道路分流。
(二)金山街高架銜接高鐵橋下道路,取代園區側門小路進入園區,消除金山街巷弄間流竄的車流及塞車情形。
(三)預留頭重段台地道路銜接高鐵橋下道路介面,並向西連接二重交流道。
(四)沿工研院南側闢建中興路外環道,並向西通往竹東。
1,260.88m2,本府規劃路線拆除拆總計面積約899.85m2。陳情建議路線雖為最短距離,但較原路線建物拆除面積多出40.12%,對居民之影響較大。
2.道路衝突點增加且路口延滯時間增加。
(1)道路交叉口衝突點陳情建議路線將行經力行路、金山南街及金山二十六街旁路段,若依陳情建議路線將造成五個路口相鄰。
力行路路口與金山南街南側新增路口相距僅約5公尺,力行路路口與金山南街北側新增路口相距20m,金山二十六街旁路段與陳情建議路線新增路口相距60m,短短60公尺相鄰五個路口,短距離路口對於支幹道之進出車輛,則有儲車空間不足等交通問題。另外金山二十六街旁路段與陳情建議路線道路出現銳角設計,將使運轉效能不佳。
(2)路口延滯時間增加以金山社區居民而言,相同距離在增加計畫道路後,須行經兩個號誌路口才能進入園區,未來進出將更為不易,容易造成瓶頸路段。
(3)降低緩衝綠帶之效益陳情人建議路線行經園區事業用地,其基礎公共設施大多已開闢完成且建議道路行經都市計畫所留設之隔離綠帶,此綠帶主要為緩衝園區事業專用區對金山社區之衝擊,若由此緩衝綠帶行經,行經之車流將對周邊住戶造成影響。
(4)需另變更新竹市之都市計畫由於新竹科學園區特定區計畫(新竹市部分)之力行路(新竹縣與新竹市縣市交界處)路段已留設道路開口位置,若依建議路線變更道路路型,則需再變更新竹市之都市計畫,且其公共設施部分已開闢,故本案道路路線勢必將要由此開口銜接道路。
(三)陳情建議路線將使竹科內部道路交通系統更行惡化本案規劃路線同時預留未來與二重交流道之聯絡道銜接空間。若依陳情道路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新竹縣政府研析意見直接接入力行路,二重交流道之聯絡道再另闢道路接至力行路,則不論是進入竹科車流及過境車流皆需進入竹科力行路,將使竹科內部道路交通系統更行惡化,故原規劃路線之設計將可分散車流,降低竹科內部道路系統壅塞。
- 三、差異性比較(一)道路交叉口衝突點道路60公尺內相鄰五個路口,有儲車空間不足等交通問題且道路出現銳角設計,將使運轉效能不佳。
(二)路口延滯時間增加以金山社區居民而言,相同距離在增加計畫道路後,須行經兩個號誌路口才能進入園區,容易造成瓶頸路段。
(三)降低緩衝綠帶之效益陳情建議道路行經都市計畫所留設之隔離綠帶,行經之車流將對周邊住戶造成影響。
(四)需另變更新竹市之都市計畫由於新竹科學園區特定區計畫(新竹市部分)之力行路(新竹縣與新竹市縣市交界處)路段已留設道路開口位置,故本案道路路線勢必將要由此開口銜接道路。
(五)陳情建議路線將使竹科內部道路交通系統更行惡化陳情建議道路使進入竹科車流及過境車流皆需進入竹科力行路,將使竹科內部道路交通系統更行惡化,故原規劃路線之設計將可分散車流,降低竹科內部道路系統壅塞。
(六)建物拆除面積多出40.12%陳情建議路線雖為最短距離,但仍需拆除面積較縣府規畫路線建物拆除面積多出約為40.12%,對居民之影響較大。
(七)用地取得每坪單價高出約14坪/萬元。
用地取得單價新竹縣政府規劃路線每坪單價為29,200(元/m2),陳情人建議路線每坪單價為170,000(元/m2),陳情人路線高出約14萬元/坪。(用地取得每坪單價依據內政部實價登錄網概估。)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新竹縣政府研析意見綜合以上說明,新竹縣政府規劃路線以最少拆遷、降低對當地居民的影響為最大考量,建議仍維持本府規劃路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