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011-審議事項-第4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中壢(龍岡地區)都市計畫(配合運動公園生活園區整體開發計畫)主要計畫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9011
案件id
MXxFno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5年11月24日府都綜字第1050281445號函及106年1月3日府都綜字第1050321913號函辦理。
- 二、本案前經本會102年1月29日第797次會及102年11月12日第815次會審決,其中第797次會決議之
決議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第十七-(一):
「請桃園縣政府依土地徵收條例相關規定,先行辦理區段徵收,於完成桃園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定細部計畫及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0條第1項、第3項但書規定辦理後,再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後實施;如無法於委員會審議通過紀錄文到3年內完成者,請桃園縣政府於期限屆滿前敘明理由,重新提會審議延長上開開發期程。」在案。
- 三、惟桃園市政府於102年起辦理區段徵收作業至今尚未完成土地徵收條例第20條規定,刻正內政部土地徵收小組審議中,鑒於本案開發期限即將屆滿(105年11月29日前),為利區段徵收作業之繼續進行,故該府以105年11月24日府都綜字第1050281445號函檢送資料報請延長開發期程,爰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