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031-審議事項-第3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員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員林市僑信段631、632、634、636等4筆土地)(乙種工業區為商業區及廣場兼停車場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9031
案件id
彰化彰化縣2017718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2年12月9日第218次會、103年11月14日第223次會及104年12月30日第230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彰化縣政府105年4月21日府建城字第1050122108號及105年5月19日府建城字第1050166023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李前委員素馨(召集人)、宋委員立垚、周委員宜強、高前委員惠雪及王委員靚琇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分別於於105年7月28日及105年11月22日召開2次會議聽取簡報完竣,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並經彰化縣政府以106年2月10日府建城字第1060041865號函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修正計畫書、圖等資料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原則同意依提經本會105年4月26日第873次會報告之「彰化縣產業發展暨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策略」作轉型利用,惟仍請彰化縣政府針對會中委員所提各點意見包括:人口成長、住宅需求、變更工業區之定位、整體發展之構想及劃設原則、變更街廓規模及完整性、本計畫工業區變更使用情形、產業用地之供給與需求情形、個別開發之實質內涵(分區用途、功能、交通、動線、…)、變更分區之類別(商業區或住宅區)、商業地帶之延續性、公共設施及開放空間之留設串聯、土地使用強度及獎勵額度、捐贈可建築用地區位及使用計畫、變更工業區之替代策略及配套措施與管制機制、工業區使用現況問題之解決對策、都市防災與環保檢測、人口資料及土地使用數據老舊更新等,研提具體可行之變更處理方案(含變更示意圖)後,再提請大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