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121-討論事項-第8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大里都市計畫(部分溝渠用地為河川區、部分溝渠用地為河道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9121
案件id
MOI臺中河川區20171121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6年8月18日第73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臺中市政府106年10月3日府授都計字第1060217804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中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
- 一、本案變更法令依據援引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請檢附相關文件或提出相關說明,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
- 二、本案案名請修正為「變更大里都市計畫(部分溝渠用地為河川區及河道用地)案」,以資簡潔。
- 三、查變更內容明細表備註欄內地號土地與公開展覽版本不符,請查明補正。如有超出公開展覽範圍,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或與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會討論。
- 四、計畫審核摘要表漏列公開展覽日期,請查明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