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121-討論事項-第9案:連江縣政府函為「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專案通盤檢討(配合辦理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分離)案」。
會議紀錄id
MOIO9121
案件id
MOI通檢竿地區20171121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連江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6年7月19日第43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連江縣政府106年9月12日府工都字第1060032409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書內容漏列或誤植部分,請查明補正:
(一)計畫審核摘要表漏列公開展覽說明會地點。
(二)本特定區計畫歷次變更案一覽表漏列第二次通盤檢討案(第四階段)發布實施文號。
(三)實質計畫之公共設施計畫學校用地面積誤繕。
- 二、本案課題與對策之部分文字,如與本案變更內容無關者,請予以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