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221-討論事項-第11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東華大學城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9221
案件id
MOI花蓮農業區2018515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花蓮縣都委會107年1月9日第152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花蓮縣政府107年3月23日府建計字第1070042859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花蓮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道路與省道台11丙線開闢現況不符,導致本基地無面臨計畫道路部分,請補充說明後續因應措施。
- 二、計畫書、圖請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第6點規定,計畫書之末頁及計畫圖之背面,應由各該都市計畫擬定或變更機關之業務承辦及主管人員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