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231-討論事項-第13案:臺東縣政府函為「變更臺東市都市計畫(部分水溝用地為廣(停)用地,部分住宅區(住三)為保存區,暨修訂部分附帶條件規定(配合臺東地政事務所舊址歷史建築之保存)案)。
會議紀錄id
MOIO9231
案件id
MOI臺東住宅區2018529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東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6年8月23日第171次會及106年10月25日第172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臺東縣政府106年11月16日府建都字第1060238629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宋委員立垚(召集人)、施委員鴻志、邵委員珮君,林委員旺根、蘇委員瑛敏及王委員靚琇等6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於107年3月2日召開會議聽取簡報完竣,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並經臺東縣政府107年5月3日府建都字第1070090110號函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修正計畫書、圖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詳附錄)及臺東縣政府107年5月3日府建都字第1070090110號函送修正計畫內容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為避免公共建設重複投資,請縣政府於辦理變更臺東市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時,參據該府「106年度城鎮之心工程計畫─臺東之眼明日創生園區環境改善計畫」中有關停車場用地供需情形後,妥為檢討廣(停)用地。
- 二、本會專案小組會後逕向內政部陳情意見:詳附表本會決議欄。
附件
- 附表:專案小組會後逕向內政部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概要本會決議1陳情人:陳○貞君。
陳情位置:本變更案基地。
依據臺東縣審計室104年例行業物審核,對於臺東縣政府建設處102年7月31日辦理「臺東縣舊稅捐處四宗土地設定地上權招商案」審核結果列舉糾正多項違失,以及違法發給建築執照,使用執照,是否有人謀不贓之行為,對於日後國有非公共使用土地活化,將影響甚巨。
臺東縣政府文化處為活化臺東縣地政事務所舊址等建築物,將坐落於台東市台東段555、555-6、556-7及567-28等地號4筆土地及其地上5棟公有建物,從91~95年投入經費1,244萬元辦理修繕及委外招商,96年委託誠品公司經營管理「台東故事館」,合約自96年7月2日起至105年5月2日止,合計9年10個月。
都市計畫經通盤檢討必須變更者,應依照都市計畫法所定程序辦理變更,「變更台東市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之「機二十七」為現有地政事務所及稅捐處以附帶條件變更為住宅區部分,必須在「機二十七」部分應提供30%做停車場使用。土地變更都尚未依附帶條件程序走完變更流程,尚屬機關用地,不得做為營業行為,臺東縣政府即先違法發給營業執照給誠品公司,臺東縣政府當時即可指定稅捐處在為規劃使用提捐30%土地做為附帶條件停車場用地而不做為。臺東縣政府建設處未依變更都市計畫附帶條件規定事項,提供部分土地作為停車場使用,即核發建築執照,在被審計室審核糾正文文中指出,臺東縣政府建設處在不符合都市計畫及建築法規情況下逕自核發建築執照事違法,這不只是法治觀念薄弱,而是知法玩法違法,有人因而步步高陞,平步青雲。
102年臺東縣政府建設處為活化臺東縣舊稅捐處即周邊土地利用,將台東市台東段555-4、555-6、567-1、568地號等4筆土地,辦理招標委由承泰公司興建經營旅館,並將上述土地設定地上權給予承泰公司委外經營從103年1月4日至153年1月3日長達50年,其中台東段555-6地號土地,臺東縣政府與誠品公司尚有訂定之「台東故事館」委託經營管理契約存續期間,致誠品公司與承泰公司經營管理重疊情事,有違公平誠信原則,相關人員涉有違失責任。
建設處在本人陳情後,先在縣政府開說明會,會中以106年才通過文資法中50年以上建築物由地方政府認定為歷史建物,以歷史建物予以保留以規避附帶條件提捐30%土地停車場用地使用,在95年文化處委外招商時歷史建築這名詞,只有古蹟定義,而從91~95年文化處總共投入1,244萬,裡裡外外全修繕過,早已沒日據時代的建築身影。
臺東縣依據內政部營建署函交下給本人一件文,因「機27」已無法提供停車場使用土地,會另覓周邊適合土地作為停車場使用。去年建設處以文化處停車位不足將南京路上市民廣場作為停車場之規劃乙案,回縣政府的回覆文,讓人不免聯想是否與承泰公司經營的「潮」飯店有關,緊靠南京路居民將飽受遊覽車、汽機車排放廢棄空氣汙染嚴重影響身體健康與生活品質。
本案從104年經審計室糾正後為見相關單位介入調查,是否有人為故意疏失,也未見任何懲處,好官我為之,未來任何國有非公用使用的公有土地都依此活化利用,未來台東還會是台東嗎?未來還看得到天際線嗎?審計室的審核列舉缺失更多…併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貳—二。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107年3月2日初步建議意見:
壹、變更緣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