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271-討論事項-第2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桃園市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及貯氣槽用地為滯洪池用地(兼供公園使用)及滯洪池用地(兼供道路用地))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9271
案件id
MOI桃園農業區2018731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經本會107年2月6日第916次會審議在案,其中決議略以:「本案請桃園市政府依下列各點詳予補充資料到部後,再提會討論。一、本案涉及改善桃園市嚴重淹水情形,故請詳予補充本計畫區(包含G06整體開發計畫完成後產生之逕流)未來整體排水系統之規劃構想、防洪年期設定、淹水災害潛勢、本案滯洪容量、排水方式、防災環境教育與改善淹水之效益評估,供審議參考。二、本案基於治水之需求而變更農業區土地,為避免影響剩餘農業區土地之使用,請市政府補充周邊農業區未來整體發展方向定位及規劃內容、對當地排水與灌溉系統之衝擊及後續處理措施及對策,供審議參考。三、本案規劃滯洪池用地兼公園使用,並得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容許使用,故請市政詳予補充本案滯洪池之設計規劃與公園休憩功能之關聯性與必要性,供審議參考。」在案。
- 二、案經桃園市政府依本會前開決議補充相關資料,並以107年5月21日府都綜字第1070113144號函送回覆意見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參採市政府列席代表之說明,鑒於基地規劃構想除於汛期發揮滯洪功能外,平時則以提供景觀、休憩與教育等多功能使用,故同意修正為變更部分農業區為公園用地兼滯洪池使用,並請將公園用地之服務範圍、空間規劃、功能類別及交通出入動線等資料,納入計畫書補充敘明。
- 二、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部分:詳如附表本會決議欄。
- 三、計畫名稱請配合審議結果修正之。
附件
- 附表: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人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市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逕盧○霞桃園區福林段267-1、271地號壹、事由:為配合地方政府發展國家建設,陳請鈞府依法徵收私人土地以利工作推展。
貳、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