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281-討論事項-第7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配合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航空城捷運線【綠線】G12、G13、G13a車站及相關設施設置)案」。
會議紀錄id
MOIO9281
案件id
MOI桃園崁地區2018814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桃園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6年3月24日第12次、10月13日第17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桃園市政府107年6月6日府都綜字第1070136680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桃園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航空城捷運線【綠線】」在桃園市轄內計有21處車站,且部分位屬都市計畫農業區或非都市土地,為有效結合大眾捷運系統並確實落實TOD構想,請市政府補充本捷運沿線各場站定位、構想、建設時程、交通及公共設施聯結及周邊土地開發策略等,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請針對本案各站之大眾運輸接駁(含公車系統及未來興建完成之捷運系統)、停車需求及人行出入動線等,詳予補充納入計畫書。
- 三、環境影響:考量捷運工程於施工期間產生之噪音、振動及灰塵等,勢必對民眾及周邊環境品質造成衝擊影響,為維護民眾權益及安全,請將相關環境影響評估及環境地質資料補充並摘要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 四、都市防災: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請補充分析本計畫區排水系統、歷年淹水情形與本案各車站之淹水潛勢分析,以及都市防災避難場所設施等相關資料,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五、依計畫書載明本案變更範圍屬私有土地部分,原則採一般徵收方式取得,並依市政府列席代表說明修正如土地所有權人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文件」供先行使用並經市政府同意者,得保留參與後續區段徵收之權利,故仍請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辦理之變更都市計畫草案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用地應行注意事項」以書面通知變更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及該陳情意見之處理情形,納入計畫書敘明。
- 六、本案計畫書內容修正如下:
(一)請檢附辦理本次都市計畫變更之相關認定法令依據等文件,以利查考。
(二)請補充本案歷次都市計畫之變更歷程及歷次變更計畫一覽表,並附有變更內容、核定(准)文號、發布日期、文號,以資完備。
(三)實施進度及經費表刪除誤植之區段徵收方式,並配合捷運綠線實際推動時程,預定完成期限請統一修正其年期。
(四)計畫圖有關捷運路線地下穿越段部分,無涉都市計畫之變更,故取消其虛線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