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301-討論事項-第7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南都會公園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污水處理廠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9301
案件id
MOI臺南特定區2018911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107年4月10日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9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臺南市政府107年5月31日府都規字第1070553838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變更範圍屬私有土地部分,將採協議價購或一般徵收方式取得,故請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辦理之變更都市計畫草案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用地應行注意事項」以書面通知變更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將處理情形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本案如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於報請核定時,應檢附環保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