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351-討論事項-第10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三峽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部分住宅區、體育場用地為捷運開發區)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9351
案件id
MOI新北住宅區20181127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07年11月16日新北府城審字第1072189750號函辦理。
- 二、「變更三峽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部分住宅區、體育場用地為捷運開發區)案」前經本會107年3月13日第918次會審議完竣,其中決議第二點:「本案因變更內容與原公開展覽內容不一致,請市政府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否則再提會討論。」在案。
- 三、案經新北市政府依本會上開決議於107年6月15日起辦理再公開展覽30天,期間計接獲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35件,經該府彙整後以107年8月31日新北府城審字第1071653758號函送補充資料報請審議。
- 四、案經本案專案小組(成員:劉委員小蘭(擔任召集人)、李委員永展、宋委員立垚、郭委員翡玉、蘇委員振維、吳委員珮瑜等6位委員)於107年10月9日召開1次會議聽取簡報完竣,並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案經新北市政府以107年11月16日新北府城審字第1072189750號函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處理情形對照表及補充資料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詳後附錄)及新北市政府107年11月16日新北府城審字第1072189750號函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處理情形對照表及修正計畫內容通過,並退請該府併同本會第918次會議決議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錄】?n?"??@ ?? ??L|@@107109??"L|NeGqy?0?[?????A?6:WU?
?N? ?ni|?
附件
- 附表:補辦公開展覽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再逕董耀琮請於三峽圓環增設一捷運車站。
請於三峽圓環增設一捷運車站。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1.有關陳情人所建議路線於可行性研究及綜合規劃階段皆有納入評估及公開說明,經評估運輸服務、工程技術、用地拆遷等課題,核定路線並未行經三峽介壽路圓環,無法於三峽圓環增設捷運車站。目前依104年6月2日奉行政院核定綜合規劃報告路線辦理建設及工程。
2.涉及增設捷運車站一節係屬捷運規劃階段議題,且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前已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陳永昌、陳武雄、陳明義、陳志榮、陳若宸、陳定楠、陳栩杰、陳秀蓁、陳心煜、柯睿清、陳緹峽鶯線機廠用地反對三鶯捷運機廠用地設置在農地裡。
抗議譴責新北市政府扭曲事實、捏造謊言、欺騙大眾、毀壞農地、破壞稻田、毀損農業生產環境、斷農民生路。
因於龍埔里之龍埔路原本是翠綠農田,被新北市政府預設為「北大特區」聯外道路,然後強制徵收農審議時請讓龍埔里居民、機廠預定地地主都能夠列席參加。
1.反對三鶯捷運機廠用地設置在農地裡。
2.保護農地、維護農地。
3.農地農用、維護糧食生產。
4.維護國家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5月30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瀅、陳麗秋、陳思靖、陳成瑜、陳心婕、黃郁雯、范慧怡、陳翊綸等18人地,農民不堪強徵憤恨難平而自殺,農民依賴土地維生用生命表達抗議無奈,農人心痛豈是一季收成;果然不久新北市政府將三鶯捷運路線定在「龍埔路」對外宣稱此路是既有道路,並快速展開三鶯捷運工程程序,民眾表達捷運要地下化、路線應以符合服務大眾之公益性、必要性,竟全部否決,而三鶯捷運路線居然就設置在農田中央,民眾經過多次陳情抗議全然無效、議員在議會提出三鶯捷運路線規劃不當也被新北市政府無視議員之提議;三鶯捷運機廠用地設置在農地裡更加不適當也實屬不合理,用地面積9.8公頃,範圍:龍埔路三角湧大橋接至國家教育研究院後方範圍的農業用地。
我們全體龍埔里的居民,不歡迎捷運機廠用地設置在農地裡,弱勢卑微的龍埔里已經被政府強制徵收四次,包含:農業改良所、國家教育糧食安全。
5.反對剝奪農民土地使用權。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研究院、北大特區、龍埔路,如此嚴重破壞農業生產環境和生態環境也嚴重危及我國的耕地數量;新北市政府完成依開發為考量,全然不顧農民、地主的權益。如今,新北市捷運工程局如火如荼地在推動相關的行政程序,甚至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明希望機廠用地能夠在六月前審議通過,但截至目前為止,地主們卻從來沒有收到過相關的通知、捷運局也沒有先試著和地主們討論相關事宜,嚴重忽視人民權利與保護農地之公共利益!因此,我們龍埔里地居民以及捷運機廠預定地的地主在此提出陳情,表達以下訴求!再逕三峽龍埔里反迫遷自救會(聯絡人陳建志)捷運鶯線機廠用地及LB1.要求貴單位於會議前一個月寄送「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部分住宅區、體育場用地為捷運開發區)案」及「變更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1.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6月28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2.本計畫辦理之公聽會會議紀錄及公開展覽資料皆為公開資訊可供民眾查詢及下載,爰不另行提供,說明如下:
(1)公聽會會議紀錄請詳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網站:首頁>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站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部分住宅區為捷運開發區)」等案有關於三峽機廠設置相關資料給予相關關係人,並要求全部公聴會和公開展覽之會議紀錄,以便相關利益人與團體有充足資訊參與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審議會議。
2.依據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十條之規定,要求會議當天所有到場利益關係人與團體均有列席與發言的權利。
3.三峽龍埔里反迫遷自救會訴求為「反對三峽機廠設置於龍埔里」、「反對三鶯線LB05站選址與設站」、「反對於龍埔里內進行土地徵收」公開資料及研究資料>公聽會與地方說明會(https://www.dorts.ntpc.gov.tw/)(2)都市計畫公開展覽資料請詳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都市計畫公告(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3.利益關係人與團體均有列席與發言的權利。
再逕顧蓓靜、陳仁松、黃意茹、葉旺春、溫順隆、鄧溪河、黃本源、陳捷運鶯線機廠用地1.本案之公開展覽6月15起於三峽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布欄公開展覽30天。於6月28號招開一場公開說明會,但相關所有權人完全沒有收到任何通知。
2.龍埔里先前向新北市政府不斷反對LB05設站。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1.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2.有關本府107年6月15日辦理公開展覽案,係為「變更三峽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部分住宅區、體育場用地為捷運開發區)」案及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慶勳、陳莘橙、朱文華、劉賢宗、周清淋、褚貴美、黃泓琪、吳秋環、張阿蕊等16人陳抗,朱立倫市長甚至於近日在北大的校園對談當中承諾龍埔里願意好好溝通,但如今對於表達意見如此重要的公開展覽與說明會政府竟然完全不通知我們相關所有權人,甚為可恥。
3.這次公開展覽是針對把原本在「麥仔園都市計畫」的捷運機廠,拉入「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計畫」當中,三峽機廠一案涉及到14公頃多的土地,對當地居民來說影響甚鉅,為何人民是要等看到自由時報於今年3月26號「捷運三鶯線都計變更通過將取得用地」一文才發現此事。且依照內政部於民國66年12月31日台內營字第七六五九九一號函的意旨,政府應以即以一面辨理公開展覽,一面辦理說明會方式作到計畫區之居民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而且不但能知道公開展覽之辨理,更都能了解計畫之內容及其對本身之影「擬定三峽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細部計畫」案並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決議補辦公開展覽作業。
另捷運三鶯線機廠用地係屬「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範圍,該案尚未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竣通過,後續倘辦理重新公開展覽作業,將依相關規定通知相關所有權人出席與會。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響,換言之,以做到廣為週知為目標。政府在現實中沒有將資訊傳遞工作做好,我們龍埔里里民不在乎是里辦公室或是城鄉局的疏失,我們覺得政府對於我們在地居民的敷衍,更何況龍埔里里民多數不善於使用網路搜尋資料,政府將網路放在網路上供大眾審閱但三峽都市計畫一案到公展已經17天了,竟然只有76人觀看。一個關係到這麼大地段的案件,政府認為這樣的正當性足夠嗎?4.我們多數地主對於本次計畫徵收均一知半解,政府從捷運一開始整條捷運線規畫就很有問題,不走人潮洶湧的老街,偏要從土城接進只有一千多人的龍埔里,甚至在有九成以上特農地的龍埔里中央蓋了一個站,但背後明明就是要包裹著「麥仔園都市計畫」的開發,要把龍埔里搭配著捷運開發成住宅區跟商業區。政府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這樣的行為明顯的規畫三鶯線就是要炒作龍埔里的土地,結果都市計畫現在暫緩,捷運站體一直在蓋。龍埔里多次表達已經有近一千名里民表示反對並且造冊多次陳情,但政府卻屢勸不聽。再加上這次的三峽機廠,原本的選址就是在三鶯新生地,可以在不需要徵收到私有地的情況下完成機場設置,但後來因為三鶯藝街園區的設立,竟又將龍埔里的土地納入都市計畫的範圍中。
5.龍埔里從農業改良所、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都市計畫、台北大學都市計畫到現在的三峽機廠,已經被徵收了無數次。政府不尊重龍埔里在地生活的里民,不重視每天由農人辛苦種出的米粒,不遵守「農地農用」的土地使用原則,身為一個龍埔里的里民,對於政府對於我們龍埔里土地的豪取強奪堅決反對,我們將誓死捍衛我們的家園,決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不退讓。
再逕蘇欽益(民生段30、31號等8筆地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我們不要被徵收。假如被徵收土地我們一無所有,因為年紀大身體不好、小孩小,怎麼過生活。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蘇欽榮(民生段30、31號等6筆地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現耕作的農地,是賴以為生的土地,是良田,請勿破壞並變更用途。
農地農用,勿擅將農地畫入。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蘇錦華(民生段30、31號等6筆土地)捷運鶯線機廠用地1.堅持農地農用。
2.請勿擴大徵收,未被告知,即任何公聽,就蠻橫將農地納入。
農地農用,這是祖先留下,請多些綠地,少些開發。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陳瑞滿(民生段11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捷運機場用地,請重新規劃。
三鶯新生地,火葬場附近水利地。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陳鴻基(民生段49號)捷運鶯線機捷運機場用地請重新規劃。
農地農用,不要機場。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廠用地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陳雲騰(民生段20、22號等兩筆地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請重新規劃捷運機場用地。
1.另找他處。
2.勿擴大徵收。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陳宗雄(民生段99-1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捷運機場用地請重新規劃。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陳武雄捷運鶯線機廠用地捷運機場勿再大擴大徵收,請農地農用,勿強徵民地。
1.堅決反對農地強徵,捍衛農地。
2.另覓他處,若農地徵收,農民生計堪憂。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黃月梅(民生段18-1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農地是世代先民、先祖辛苦耕耘,涵養土地,養育多數家庭,請勿強徵農民,以維農民生計,勿再擴大徵收。
1.農地農用。
2.農業永續。
3.勿擴大徵收。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再逕陳秀蓁(民生段87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1.政府取得農地卻不管農民日後生計問題。
2.都更案地主未獲資訊。
3.農地農用,永續經營。
4.捷運三鶯線規畫不當,取地亦徵取過大。
1.農地農用。
2.變更都市計畫審慎評估,召開公聽。
3.公聽會辦於假日,知會地主。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陳心婕(民生段73、85號等6筆地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退出部分住宅區,並退出三峽都市計劃,並未找地主徵詢,不要再強徵農地,讓一片綠地永續,讓農地農用。
堅決農地農用,請勿專斷獨行,讓市區僅存綠地永續。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陳麗秋(民生段85、97號等2筆地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1.捷運機場徵收面積過大,已強徵住宅、農地,退出三峽都市計畫勿再強徵農地,讓土地能永續發展。此乃人民之幸。
2.捷運LB05設站不當,政府官員不檢討,一再執意施工。
1.農地農用。
2.未辦環評、公聽會。
3.未通知地主開會事宜(幹事)未盡其責。
4.要農地不要大樓。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陳炳廷(民生段86、99號等3筆地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不希望現有農地變更為三鶯線捷運開發區,維持「農地農用」的土地使用原則。
另找他處配合三鶯線建設計劃。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陳麗芳(民生段11號)捷運鶯捷運機場用地請重新規劃。
農地農用。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線機廠用地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陳雲棠(民生段20、22號等2筆地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捷運機場用地請重新規劃。
火葬場附近水利地。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陳志榮(民生段42、43號等5筆地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1.退出部分住宅區。
2.退出三峽都市計畫。
3.不要再強徵農地,回歸自然。
1.農地農用。
2.不要建地要綠地。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陳明義(民生段20、42號等4筆地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1.堅持農地農用,現有農地勿擴大徵收!2.捷運機場用地勿再將現在農地納入。
1.土地既為農地就農地使用。
2.保留綠地農業永續。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陳心煜(民生段91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新北市政府罔顧民意,官商勾結,緩都市計畫卻先搶蓋捷運,而捷運相關用地的取得卻未依法行政,雖多次表達居民意願,但是都無法獲得新北市政府正面回應,還繼續黑箱作業,我們絕不抗議政府未依內政部台內營字第765991號函之意旨使相關利益人獲悉本次都市計劃內容、公開展覽之期間與公開展覽之說明會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退讓。進行黑箱程序,以致里民意見無法全數內收集完畢表達,故要求新北市政府重啟公開展覽已收集更廣泛之民意。
再逕蘇錦松(民生段30、31號等6筆地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1.農地農用。
2.捷運機場退出龍埔地,不要LB05。
3.不要被徵收。
4.不要都更。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蘇錦成(民生段30、31號等6筆地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1.農地農用。
2.捷運及LB05退出龍埔,礁溪里民企盼到此。
3.不要都更。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蘇錦昌(民生段30、31號等6筆地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1.內政部公告國土計畫加強農地維護管理。
2.強化國土土地防災策略。近年來氣候異常空汙嚴重雖是天災,實為人禍。
3.撤出捷運機場。
1.保留農林綠地,撤消開發龍埔,撤消LB05站及捷運機場。
2.農地農用很重要。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蘇欽雨(民生段30、31號等5筆地號)捷運鶯線機1.農地農用。
2.撤出LB05及捷機。
3.勿破壞農地。
4.勿擴大徵收土地,不要都更。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9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廠用地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許永彥(民生段65號、65-1號等2筆地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1.三峽都市計畫徵收土地過大。
2.農地農用。
3.捷運站設置不當,尤其是LB05站。
1.公聽會於假日施行。
2.農地農用。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8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陳清江(民生段12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1.本案之公開展覽6月15起於三峽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布欄公開展覽30天。於6月28號招開一場公開說明會,但相關所有權人完全沒有收到任何通知。
2.龍埔里先前向新北市政府不斷陳抗,朱立倫市長甚至於近日在北大的校園對談當中承諾龍埔里願意好好溝通,但如今對於表達意見如此重要的公開展覽與說明會政府竟然完全不通知我們相關所有權人,甚為可恥。
3.這次公開展覽是針對把原本在「麥仔園都市計畫」的捷運機廠,拉入「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計畫」當中,三峽機廠一案抗議政府未依內政部台內營字第七號函之意旨使相關利益人獲悉本次都市計畫內容、公開展覽之期間與公開展覽之說明會進行黑箱程序,以致里民意見無法全數內收集完畢表達,故要求新北市政府重啟公開展覽已收集更廣泛之民意。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1.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8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2.有關本府107年6月15日辦理公開展覽案,係為「變更三峽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部分住宅區、體育場用地為捷運開發區)」案及「擬定三峽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細部計畫」案並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決議補辦公開展覽作業。
另捷運三鶯線機廠用地係屬「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範圍,該案尚未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竣通過,後續倘辦理重新公開展覽作業,將依相關規定通知相關所有權人出席與會。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涉及到14公頃多的土地,對當地居民來說影響甚鉅,為何人民是要等看到自由時報於今年3月26號「捷運三鶯線都計變更通過將取得用地」一文才發現此事。且依照內政部於民國66年12月31日台內營字第七六五九九一號函的意旨,政府應以即以一面辨理公開展覽,一面辦理說明會方式作到計畫區之居民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而且不但能知道公開展覽之辨理,更都能了解計畫之內容及其對本身之影響,換言之,以做到廣為週知為目標。政府在現實中沒有將資訊傳遞工作做好,我們龍埔里里民不在乎是里辦公室或是城鄉局的疏失,我們覺得政府對於我們在地居民的敷衍,更何況龍埔里里民多數不善於使用網路搜尋資料,政府將網路放在網路上供大眾審閱但三峽都市計畫一案到公展已經17天了,竟然只有76人觀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看。一個關係到這麼大地段的案件,政府認為這樣的正當性足夠嗎?4.我們多數地主對於本次計畫徵收均一知半解,政府從捷運一開始整條捷運線規畫就很有問題,不走人潮洶湧的老街,偏要從土城接進只有一千多人的龍埔里,甚至在有九成以上特農地的龍埔里中央蓋了一個站,但背後明明就是要包裹著「麥仔園都市計畫」的開發,要把龍埔里搭配著捷運開發成住宅區跟商業區。政府這樣的行為明顯的規畫三鶯線就是要炒作龍埔里的土地,結果都市計畫現在暫緩,捷運站體一直在蓋。龍埔里多次表達已經有近一千名里民表示反對並且造冊多次陳情,但政府卻屢勸不聽。再加上這次的三峽機廠,原本的選址就是在三鶯新生地,可以在不需要徵收到私有地的情況下完成機場設置,但後來因為三鶯藝街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園區的設立,竟又將龍埔里的土地納入都市計畫的範圍中。
5.龍埔里從農業改良所、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都市計畫、台北大學都市計畫到現在的三峽機廠,已經被徵收了無數次。政府不尊重龍埔里在地生活的里民,不重視每天由農人辛苦種出的米粒,不遵守「農地農用」的土地使用原則,身為一個龍埔里的里民,對於政府對於我們龍埔里土地的豪取強奪堅決反對,我們將誓死捍衛我們的家園,決不退讓。
再逕陳清銓(民生段56-57、56-72等3筆地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1.本案之公開展覽6月15起於三峽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布欄公開展覽30天。於6月28號招開一場公開說明會,但相關所有權人完全沒有收到任何通知。
2.龍埔里先前向新北市政序不斷陳抗,朱立倫市長甚至於近日在北大的校園對談當中承諾龍埔里願意好好溝通,但如今對於表達意見如此重要的公開反對三峽機廠於龍埔里設站。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1.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8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2.有關本府107年6月15日辦理公開展覽案,係為「變更三峽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部分住宅區、體育場用地為捷運開發區)」案及「擬定三峽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細部計畫」案並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決議補辦公開展覽作業。
另捷運三鶯線機廠用地係屬「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範圍,該案尚未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展覽與說明會政府竟然完全不通知我們相關所有權人,甚為可恥。
3.這次公開展覽是針對把原本在「麥仔園都市計畫」的捷運機廠,拉入「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計畫」當中,三峽機廠一案涉及到14公頃多的土地,對當地居民來說影響甚鉅,為何人民是要等看到自由時報於今年3月26號「捷運三鶯線都計變更通過將取得用地」一文才發現此事。且依照內政部於民國66年12月31日台內營字第七六五九九一號函的意旨,政府應以即以一面辨理公開展覽,一面辦理說明會方式作到計畫區之居民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而且不但能知道公開展覽之辨理,更都能了解計畫之內容及其對本身之影響,換言之,以做到廣為週知為目標。政府在現實中沒有將資訊傳遞工作做好,我們龍埔里里民不在乎是里辦公室或是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竣通過,後續倘辦理重新公開展覽作業,將依相關規定通知相關所有權人出席與會。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城鄉局的疏失,我們覺得政府對於我們在地居民的敷衍,更何況龍埔里里民多數不善於使用網路搜尋資料,政府將網路放在網路上供大眾審閱但三峽都市計畫一案到公展已經17天了,竟然只有76人觀看。一個關係到這麼大地段的案件,政府認為這樣的正當性足夠嗎?4.我們多數地主對於本次計畫徵收均一知半解,政府從捷運一開始整條捷運線規畫就很有問題,不走人潮洶湧的老街,偏要從土城接進只有一千多人的龍埔里,甚至在有九成以上特農地的龍埔里中央蓋了一個站,但背後明明就是要包裹著「麥仔園都市計畫」的開發,要把龍埔里搭配著捷運開發成住宅區跟商業區。政府這樣的行為明顯的規畫三鶯線就是要炒作龍埔里的土地,結果都市計畫現在暫緩,捷運站體一直在蓋。龍埔里多次表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達已經有近一千名里民表示反對並且造冊多次陳情,但政府卻屢勸不聽。再加上這次的三峽機廠,原本的選址就是在三鶯新生地,可以在不需要徵收到私有地的情況下完成機場設置,但後來因為三鶯藝街園區的設立,竟又將龍埔里的土地納入都市計畫的範圍中。
5.龍埔里從農業改良所、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都市計畫、台北大學都市計畫到現在的三峽機廠,已經被徵收了無數次。政府不尊重龍埔里在地生活的里民,不重視每天由農人辛苦種出的米粒,不遵守「農地農用」的土地使用原則,身為一個龍埔里的里民,對於政府對於我們龍埔里土地的豪取強奪堅決反對,我們將誓死捍衛我們的家園,決不退讓。
再逕陳進興捷運鶯線機1.本案之公開展覽6月15起於三峽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布欄公開展覽30天。於6月28號招開一場公反對三峽機廠於龍埔里設站。
併人陳29案。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廠用地開說明會,但相關所有權人完全沒有收到任何通知。
2.龍埔里先前向新北市政序不斷陳抗,朱立倫市長甚至於近日在北大的校園對談當中承諾龍埔里願意好好溝通,但如今對於表達意見如此重要的公開展覽與說明會政府竟然完全不通知我們相關所有權人,甚為可恥。
3.這次公開展覽是針對把原本在「麥仔園都市計畫」的捷運機廠,拉入「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計畫」當中,三峽機廠一案涉及到14公頃多的土地,對當地居民來說影響甚鉅,為何人民是要等看到自由時報於今年3月26號「捷運三鶯線都計變更通過將取得用地」一文才發現此事。且依照內政部於民國66年12月31日台內營字第七六五九九一號函的意旨,政府應以即以一面辨理公開展覽,一面辦理說明會方式作到計畫區之居民無人不知無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人不曉,而且不但能知道公開展覽之辨理,更都能了解計畫之內容及其對本身之影響,換言之,以做到廣為週知為目標。政府在現實中沒有將資訊傳遞工作做好,我們龍埔里里民不在乎是里辦公室或是城鄉局的疏失,我們覺得政府對於我們在地居民的敷衍,更何況龍埔里里民多數不善於使用網路搜尋資料,政府將網路放在網路上供大眾審閱但三峽都市計畫一案到公展已經17天了,竟然只有76人觀看。一個關係到這麼大地段的案件,政府認為這樣的正當性足夠嗎?4.我們多數地主對於本次計畫徵收均一知半解,政府從捷運一開始整條捷運線規畫就很有問題,不走人潮洶湧的老街,偏要從土城接進只有一千多人的龍埔里,甚至在有九成以上特農地的龍埔里中央蓋了一個站,但背後明明就是要包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裹著「麥仔園都市計畫」的開發,要把龍埔里搭配著捷運開發成住宅區跟商業區。政府這樣的行為明顯的規畫三鶯線就是要炒作龍埔里的土地,結果都市計畫現在暫緩,捷運站體一直在蓋。龍埔里多次表達已經有近一千名里民表示反對並且造冊多次陳情,但政府卻屢勸不聽。再加上這次的三峽機廠,原本的選址就是在三鶯新生地,可以在不需要徵收到私有地的情況下完成機場設置,但後來因為三鶯藝街園區的設立,竟又將龍埔里的土地納入都市計畫的範圍中。
5.龍埔里從農業改良所、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都市計畫、台北大學都市計畫到現在的三峽機廠,已經被徵收了無數次。政府不尊重龍埔里在地生活的里民,不重視每天由農人辛苦種出的米粒,不遵守「農地農用」的土地使用原則,身為一個龍埔里的里民,對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於政府對於我們龍埔里土地的豪取強奪堅決反對,我們將誓死捍衛我們的家園,決不退讓。
再逕陳萬成捷運鶯線機廠用地1.交通建設捷運系統用地開發不得違憲,應保障居住自由。
2.堅持農地農用。
1.捷運機場退出農地,取消LB05設站。
2.撤消新訂麥仔園都市計畫。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8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再逕陳麗秋(民生段73、85號等3筆地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1.本案之公開展覽6月15起於三峽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布欄公開展覽30天。於6月28號招開一場公開說明會,但相關所有權人完全沒有收到任何通知。
2.龍埔里先前向新北市政序不斷陳抗,朱立倫市長甚至於近日在北大的校園對談當中承諾龍埔里願意好好溝通,但如今對於表達意見如此重要的公開展覽與說明會政府竟然完全不通知我們相關所有權人,甚為可恥。
3.這次公開展覽是針對把原本在「麥仔園都市計畫」的捷運機廠,拉入「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計畫」當中,三峽機廠一案1.反對三峽機廠於龍埔里設站。
2.農地農用。
3.反對與財團掛勾。
4.公聽會應於晚上或假日召開,於上班時間開是掩人耳目,地主全然不知,也未收到通知。請發通知並於假日召開公聽會。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1.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8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2.有關本府107年6月15日辦理公開展覽案,係為「變更三峽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部分住宅區、體育場用地為捷運開發區)」案及「擬定三峽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細部計畫」案並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決議補辦公開展覽作業。
另捷運三鶯線機廠用地係屬「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範圍,該案尚未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竣通過,後續倘辦理重新公開展覽作業,將依相關規定通知相關所有權人出席與會。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涉及到14公頃多的土地,對當地居民來說影響甚鉅,為何人民是要等看到自由時報於今年3月26號「捷運三鶯線都計變更通過將取得用地」一文才發現此事。且依照內政部於民國66年12月31日台內營字第七六五九九一號函的意旨,政府應以即以一面辨理公開展覽,一面辦理說明會方式作到計畫區之居民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而且不但能知道公開展覽之辨理,更都能了解計畫之內容及其對本身之影響,換言之,以做到廣為週知為目標。政府在現實中沒有將資訊傳遞工作做好,我們龍埔里里民不在乎是里辦公室或是城鄉局的疏失,我們覺得政府對於我們在地居民的敷衍,更何況龍埔里里民多數不善於使用網路搜尋資料,政府將網路放在網路上供大眾審閱但三峽都市計畫一案到公展已經17天了,竟然只有76人觀看。一個關係到這麼大地段的案件,政府認為這樣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的正當性足夠嗎?4.我們多數地主對於本次計畫徵收均一知半解,政府從捷運一開始整條捷運線規畫就很有問題,不走人潮洶湧的老街,偏要從土城接進只有一千多人的龍埔里,甚至在有九成以上特農地的龍埔里中央蓋了一個站,但背後明明就是要包裹著「麥仔園都市計畫」的開發,要把龍埔里搭配著捷運開發成住宅區跟商業區。政府這樣的行為明顯的規畫三鶯線就是要炒作龍埔里的土地,結果都市計畫現在暫緩,捷運站體一直在蓋。龍埔里多次表達已經有近一千名里民表示反對並且造冊多次陳情,但政府卻屢勸不聽。再加上這次的三峽機廠,原本的選址就是在三鶯新生地,可以在不需要徵收到私有地的情況下完成機場設置,但後來因為三鶯藝街園區的設立,竟又將龍埔里的土地納入都市計畫的範圍中。
5.龍埔里從農業改良所、國家教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育研究院、三峽都市計畫、台北大學都市計畫到現在的三峽機廠,已經被徵收了無數次。政府不尊重龍埔里在地生活的里民,不重視每天由農人辛苦種出的米粒,不遵守「農地農用」的土地使用原則,身為一個龍埔里的里民,對於政府對於我們龍埔里土地的豪取強奪堅決反對,我們將誓死捍衛我們的家園,決不退讓。
再逕陳志榮(陳定楠用印)(民生段53、54號等4筆地號)捷運鶯線機廠用地1.本案之公開展覽6月15起於三峽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布欄公開展覽30天。於6月28號招開一場公開說明會,但相關所有權人完全沒有收到任何通知。
2.龍埔里先前向新北市政序不斷陳抗,朱立倫市長甚至於近日在北大的校園對談當中承諾龍埔里願意好好溝通,但如今對於表達意見如此重要的公開展覽與說明會政府竟然完全不通知我們相關所有權人,甚為可恥。
3.這次公開展覽是針對把原本在「麥仔園都市計畫」的捷運機廠,拉入「三峽都反對三峽機廠於龍埔里設站。
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1.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8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2.有關本府107年6月15日辦理公開展覽案,係為「變更三峽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部分住宅區、體育場用地為捷運開發區)」案及「擬定三峽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細部計畫」案並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決議補辦公開展覽作業。
另捷運三鶯線機廠用地係屬「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範圍,該案尚未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竣通過,後續倘辦理重新公開展覽作業,將依相關規定通知相關所有權人出席與會。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計畫」當中,三峽機廠一案涉及到14公頃多的土地,對當地居民來說影響甚鉅,為何人民是要等看到自由時報於今年3月26號「捷運三鶯線都計變更通過將取得用地」一文才發現此事。且依照內政部於民國66年12月31日台內營字第七六五九九一號函的意旨,政府應以即以一面辨理公開展覽,一面辦理說明會方式作到計畫區之居民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而且不但能知道公開展覽之辨理,更都能了解計畫之內容及其對本身之影響,換言之,以做到廣為週知為目標。政府在現實中沒有將資訊傳遞工作做好,我們龍埔里里民不在乎是里辦公室或是城鄉局的疏失,我們覺得政府對於我們在地居民的敷衍,更何況龍埔里里民多數不善於使用網路搜尋資料,政府將網路放在網路上供大眾審閱但三峽都市計畫一案到公展已經17天了,竟然只有76人觀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看。一個關係到這麼大地段的案件,政府認為這樣的正當性足夠嗎?4.我們多數地主對於本次計畫徵收均一知半解,政府從捷運一開始整條捷運線規畫就很有問題,不走人潮洶湧的老街,偏要從土城接進只有一千多人的龍埔里,甚至在有九成以上特農地的龍埔里中央蓋了一個站,但背後明明就是要包裹著「麥仔園都市計畫」的開發,要把龍埔里搭配著捷運開發成住宅區跟商業區。政府這樣的行為明顯的規畫三鶯線就是要炒作龍埔里的土地,結果都市計畫現在暫緩,捷運站體一直在蓋。龍埔里多次表達已經有近一千名里民表示反對並且造冊多次陳情,但政府卻屢勸不聽。再加上這次的三峽機廠,原本的選址就是在三鶯新生地,可以在不需要徵收到私有地的情況下完成機場設置,但後來因為三鶯藝街園區的設立,竟又將龍埔里的土地納入都市計畫的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範圍中。
5.龍埔里從農業改良所、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都市計畫、台北大學都市計畫到現在的三峽機廠,已經被徵收了無數次。政府不尊重龍埔里在地生活的里民,不重視每天由農人辛苦種出的米粒,不遵守「農地農用」的土地使用原則,身為一個龍埔里的里民,對於政府對於我們龍埔里土地的豪取強奪堅決反對,我們將誓死捍衛我們的家園,決不退讓。
再逕陳麗秋、蘇錦華、蘇欽榮、蘇欽雨、蘇錦成、蘇錦昌、蘇錦松、陳心煜、董耀琮、陳明義、陳志榮、陳雲棠、陳麗芳、陳炳廷、陳瑞滿、陳捷運鶯線機廠用地1.旨案公聽會地點時間第1-3場獨漏三峽區龍埔里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未收到任何通知開會公文,所有權人未能表達陳情事宜,即強迫土地所有權人接受不合理規劃,其方式未具合理性、適當性及公益性。
2.捷運三鶯線起土城線頂埔站全長14.29公里設12占全線於三峽三樹路至復興路獨漏三峽區龍埔里,土地所有權人均未收到通知或公文,公文卻寄到北大龍恩社區、等4人這些人都不是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1.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8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2.有關本府107年6月15日辦理公開展覽案,係為「變更三峽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部分住宅區、體育場用地為捷運開發區)」案及「擬定三峽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細部計畫」案並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決議補辦公開展覽作業。
另捷運三鶯線機廠用地係屬「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範圍,該案尚未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竣通過,後續倘辦理重新公開展覽作業,將依相關規定通知相關所有權人出席與會。
3.本計畫辦理之公聽會會議紀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鴻基、陳雲騰、陳宗雄、陳武雄、陳心婕、陳秀蓁、黃月梅、蘇欽益等23人(民生段11、20號等29筆地號)土地所有權人,真正上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均未獲通知。
3.試問當年三角湧大橋建造目的是北大特區聯外道路,捷運原規劃路線為何更改?其政府完全依開發考量為原則,應非是依據何理性、公益性、必要性、合法性而自圓其說。
4.「三鶯線捷運系統計劃工程」公告於107年7月9日至107年7月18日,張貼公告於新北市政府及捷運工程局公告欄,試問有何人會去觀看,另外「城鄉發展局」特別行文新北市政府要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其相關公聽會及公展,其事宜均是事後才通知,其誠信可議。
5.捷運三鶯線規劃的時候,並沒有配合三峽計畫通盤檢討作考量,卻以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作為,「用地取得的手段」,今又來三峽都市計畫,龍埔及新訂麥仔園都市計畫其目的是為日後,捷運LB05站而規劃機場而設置,政府完全未考慮到農地錄及公開展覽資料皆為公開資訊可供民眾查詢及下載,說明如下:
(1)公聽會會議紀錄請詳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網站:首頁>公開資料及研究資料>公聽會與地方說明會(https://www.dorts.ntpc.gov.tw/)(2)都市計畫公開展覽資料請詳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都市計畫公告(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農用。
6.公展時6/15-7/12將說明「捷運系統用地」改為「捷運開發區」其徵收範圍無端由五公頃改為十五公頃所有地主均無意願徹收,因為我們要農地農用,為後代子孫留下永續經營。
7.政府將所有程序都完備後,公展及公聽會竟將地主排除在外,再將龍埔里地主以個案變更、通盤檢討做為區隔,是故龍埔里土地地主無人被告知、無需被告知嗎?最後地主無奈被迫強制徵收,試問具公平、公開、合法性?8.捷運有多少車需要如此龐大的土地?請將捷運機廠退出農地另覓他地。
再逕許永彥、陳心婕、陳志榮、陳麗秋、陳萬成、劉秉峰、陳雲騰、陳建志等8人捷運鶯線機廠用地1.請城鄉發展局說明有關107年6月28日於三峽區公所舉辦「變更三峽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部分住宅區、體育場用地為捷運開發區)」案、「擬定三峽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細部計畫」案的說明會,其內容是否1.補充農業區變更為捷運開發區之環境影響相關內容。
2.選擇新生地僅涉及5公頃私有地,選擇現址之原因為何?建議未便採納。
理由:
1.本案陳情內容未涉及本次變更範圍,另已於107年7月18日錄案「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2.有關本府107年6月28日於三峽區公所舉辦「變更三峽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部分住宅區、體育場用地為捷運開發區)」案、「擬定三峽都市計畫(配合捷運三鶯線建設計畫)細部計畫」案的說明會,其內容係說明捷運照市政府研析意見(即未便採納),另涉及機廠用地變更部分,請納入「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辦理。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陳情建議事項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依市政府會中提供簡報修正)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包含捷運LB05車站及機廠範圍。
2.捷運三鶯線機廠用地(捷運開發區三)其未來規劃為何?變更為農業區為捷運開發區涉及環境影響部分請捷運局說明。
3.土城區及鶯歌區就有2座機廠,為何三峽區還需要1座,且座落位置為私人土地(約14公頃),原新生地僅需5公頃面積,其變更的原因為何?4.原麥子園計畫就有規劃機廠在裡面,為何這次要移到第3次通盤檢討計畫內,請說明原因?三鶯線之LB07站、LB08站相關都市計畫規定。另捷運機廠用地係屬「變更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範圍,該案尚未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竣通過,後續倘辦理重新公開展覽作業,將依相關規定通知相關所有權人出席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