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351-討論事項-第2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中壢(龍岡地區)都市計畫(部分機關用地(機十六)為體育場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9351
案件id
MOI桃園岡地區20181127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桃園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8月6日第25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桃園市政府107年10月2日府都計字第1070243352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桃園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有關桃園市體育園區及國民運動中心相關修正規劃內容,請納入計畫書妥為敘明以符實際。
- 二、請將南側部分機關用地未納入變更範圍之理由,及本案用地面積需求規劃、空間配置概要(含建物配置示意圖、交通進出入動線規劃、環境景觀及公共開放空間留設、退縮規定等)等,併納入計畫書敘明。
- 三、本案變更範圍內相關變更土地地號清冊,請予以釐清並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