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371-討論事項-第4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鶯歌(鳳鳴地區)主要計畫(配合鳳鳴消防分隊興建廳舍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9371
案件id
MOI新北鳴地區20181218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7月30日第89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7年10月31日新北府城都字第1072040103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有關機關用地(機三)仍有部分土地為私有,請將私有土地處理方案,納入計畫書妥為敘明外,實施進度及經費一覽表配合私有土地尚未取得,請增加徵購等方式,以資周延。
- 二、計畫名稱建議修正為「變更鶯歌(鳳鳴地區)主要計畫機關用地(機三)增列指定用途(配合鳳鳴消防分隊興建廳舍工程)案」。
- 三、計畫書部分圖說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之規定辦理,以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