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371-討論事項-第7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大溪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9371
案件id
MOI通檢變都計20181218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經本會104年11月10日第863次會審議完竣,桃園市政府依本會上開決議於105年6月1日起補辦公開展覽30日後,該府以105年12月1日府都計字第1050287983號函送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相關資料到部,案再提經本會106年4月11日第897次會審議完竣,市政府刻依上開兩次會議決議修正計畫書圖中。
- 二、本次通盤檢討案因部分變更內容涉及大漢溪河川區域之劃定,市政府乃函請經濟部水利署確認上開河川區域範圍,案經桃園市政府檢視該署於106年11月8日水十管字第10650114390號函送修正資料核與本會第863次、897次會議決議未符,案准桃園市政府107年1月3日府都計字第1060318383號函送補充資料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前經本會104年11月10日第863次會及106年4月11日第897次會審議完竣,並經桃園市政府於107年8月23日府都計字第1070187718號公告實施「變更大溪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在案。
- 二、有關桃園市政府依經濟部水利署106年11月8日水十管字第10650114390號函修正大漢溪河川區域範圍,准照市政府107年1月3日府都計字第1060318383號函送補充資料(詳附件一)修正通過,並退請該府詳予補充納入計畫書併同本會第863次會及第897次會決議修正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一、修正變更內容明細表核定編號新編號編號位置變更內容變更理由備註原計畫新計畫(公頃)(公頃)七八九計畫區西側保護區(0.73)公園用地(0.26)道路用地(0.13)河川區(1.12)1.依據經濟部100.9.29經授水字第10020211550號函公告變更淡水河水系支流大漢溪自鳶山堰至石門後池堰河段之河川區域線變更劃設。
2.本案經濟部水利署106年11月8日水十管字第10650114390號認定已依「大漢溪公告河川圖籍之河川區域範圍」劃定(詳附錄六)。
變更範圍應以經濟部100.9.29經授水自第10020211550號函公告之大漢溪河川圖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