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381-討論事項-第8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新港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配合六腳排水洪厝橋上下游段治理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9381
案件id
MOI嘉義農業區2019115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嘉義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7月12日第241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嘉義縣政府107年12月3日府經城字第1070240180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嘉義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經查本次變更範圍僅約750公尺,為明確相關排水系統之前、後銜接,故請縣政府補充「六腳排水洪厝橋上下游段治理工程」範圍之相關示意圖,並納入計畫書敘明,以資完備。
- 二、凡納入「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者,其「堤防預定線(用地範圍)」仍應報請經濟部水利署審查核定及公告後,始得據以辦理後續執行事宜,案經嘉義縣政府說明本案變更範圍與經濟部水利署核定之堤防預定(用地範圍)線相符,故請檢附相關文件納入計畫書敘明,以資完備。
- 三、依計畫書載明本案變更範圍屬私有土地部分,將採一般徵收或協議價購方式取得,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辦理之變更都市計畫草案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用地應行注意事項」應以書面通知相關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案經嘉義縣政府說明已依上開規定辦理,故請補充納入計畫書敘明,以資完備。
- 四、本案實施進度及經費有關公、私有土地之土地取得方式1節,請增列得以「其他」方式辦理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