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401-討論事項-第1案:內政部為「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9401
案件id
MOI內政場園區2019219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提本會107年3月27日第919次會議審議通過,惟有關海口里崙仔後聚落納入計畫範圍部分(面積4.37公頃),因超出原公開展覽變更範圍,由本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依前開會議決議事項補辦公開展覽後,計有7件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嗣提本會107年7月17日第926次會議審議通過有案。
- 二、本案係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經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規定,先行辦理區段徵收,本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107年10月31日第171次會議討論事項第1案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報請核定「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特定區區段徵收案」開發範圍及抵價地比例案,以及第2案桃園市政府報請核定「桃園航空城附近地區(第1期)區段徵收案」開發範圍及抵價地比例案,決議(略以)針對開發範圍內涉有剔除區邊界面積調整、都市計畫圖與地籍圖不一致、國道2號路權範圍套繪錯誤及都市計畫圖使用分區誤植等事項,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桃園市政府重新檢視後,送請本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另循都市計畫變更程序辦理。
- 三、依據本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決議事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07年12月21日航工規字第1075029333號函及108年1月23日航工規字第1085001486號函、桃園市政府108年1月25日府地航字第1080019751號函將相關資料檢送到本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案准該分署檢討修正後以108年2月11日城規字第1089001583號函檢送修正計畫書、圖資料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請本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併同本會107年3月27日第919次會議及107年7月17日第926次會議決議文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逕向本部陳情意見(詳附表):
(一)查徵人1中有關財團法人桃園市私立懷德風箏緣地育幼院之陳情意見非屬本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決議需調整都市計畫事項,亦非屬因執行區段徵收工程有困難致需調整都市計畫事項,經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列席代表說明前開擬變更為社會福利專用區之陳情意見,係基於協助弱勢團體先建後遷,且劃設安置區位及規模經評估具合理性,爰基於公益考量,同意依城鄉發展分署研析意見通過。
(二)其餘涉及本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會議決議需辦理都市計畫調整及釐正部分,准照該分署研析意見通過,重點摘錄如下:
1、計畫範圍除依桃園市政府108年1月25日府地航字第1080019751號函說明範圍邊界海山路(除海湖溝)部分,建議依地籍劃設外,其餘依本部營建署107年11月30日都市計畫範圍邊界樁位及剔除區規劃疑義研商會議紀錄修正。調整後計畫面積約4,564.32公頃。
圖1計畫區邊界範圍示意圖2、國道2號路權範圍依交通部高速公路局107年10月30日路字第1070041698號函送圖資修正高速公路用地範圍,新增路權部分納入區段徵收範圍。
3、剔除區邊界以地籍為界者,計有135處,其中20處已於本會第919次會議決議調整,其餘115處依修正後依「樁位測量作業調整土地使用分區之處理原則」辦理。
圖2剔除區位置示意圖4、都市計畫圖使用分區誤植或圖資偏移調整如示意圖:
- 二、有關公民或團體列席陳情事項,涉及納入或不納入區段徵收事宜,請需地機關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依法本於權責妥予向民眾說明,並納入區段徵收計畫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