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411-討論事項-第5案:內政部逕為「變更中興新村(含南內轆地區)都市計畫(配合中興園區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9411
案件id
MOI內政轆地區201935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為辦理行政院107年1月5日院臺科字第1060042990號函核定之「中興園區籌設計畫(第二次修正)」需要,爰依「配合國家重大公共建設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由內政部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案經內政部以107年9月20日台內營字第10708157101號函准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暨第2項規定辦理。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邱委員英浩(召集人)、周前委員宜強、林委員旺根、陳委員永森及劉委員芸真等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於107年12月7日召開會議(含現場勘查)聽取簡報完竣,並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案經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以108年1月22日中建字第1080002031號函送依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處理情形回應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圖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6,採納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列席人員於會中所提建議意見,園區服務區開發強度調降為建蔽率50%、容積率200%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詳附錄)及該局108年1月22日中建字第1080002031號函送依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修正計畫內容通過,並退請該局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107年12月7日初步建議意見:
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為辦理行政院107年1月5日院臺科字第1060042990號函核定之「中興園區籌設計畫(第二次修正)」需要,爰依「配合國家重大公共建設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本案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範圍縮減至南核心區,並更名為「中興園區」,其餘地區後續由國家發展委員會研議活化利用方案。本案建議除下列各點外,其餘照公開展覽計畫書、圖通過,請以對照表方式補充處理情形及修正計畫書(修正部分加劃底線)、圖到部後,提請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