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411-討論事項-第10案:屏東縣政府函為「變更恆春都市計畫(原「公(兒)三」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為停車場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9411
案件id
MOI屏東變都計201935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屏東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11月8日第212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屏東縣政府108年1月14日屏府城都字第10800617100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既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屏東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詳予補充本計畫區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停車場用地面積之需求分析、因應措施及本案變更之公益性、必要性。
- 二、請將本案基地整體規劃內容(包含開發量體、建築空間配置及停車空間容量等)、實施進度及經費來源,納入計畫書補充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