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411-討論事項-第3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9411
案件id
MOI通檢壢平鎮201935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經本會106年7月18日第903次會審議完竣,其中決議略以:「本案擬變更內容與原公開展覽草案不一致部分,為避免影響他人權益,本案經本會審決後,應請市政府另案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如公開展覽期間無人民或團體提出異議,則准予通過;否則應再提會討論」在案。
- 二、案經桃園市政府依本會前開決議於107年2月21日起重新公開展覽30日,期間共接獲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24件,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劉前委員小蘭(擔任召集人)、周前委員宜強、宋前委員立垚、王委員俊雄及王委員靚琇(地政司代表)計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於107年8月23日及107年11月16日召開2次會議聽取簡報完竣,並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案經桃園市政府以108年1月25日府都計字第1080019269號函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處理補充資料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次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原計畫(公頃)新計畫(公頃)人中原大學北側、東側農業區(0.87)文教區(0.87)附帶條件:
1.中原大學須取得中原段812地號國有土地之變更同意書,併同納入變更為文教區。
2.本案農業區土地須經市府農業處依規定審查同意辦理變更。
3.須依「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擬具變更回饋計畫。
配合學校未來發展需要,將該校現為農業區土地(中壢區中原段713、788、811及813地號)以附帶條件方式變更為文教區,並考量變更範圍完整性,將北側與普忠路所夾細長形之國有土地(同段812地號)一併予以納入變更。
另查中原段812地號土地,中原大學已於100年9月以買賣取得。
暫予保留,本案涉及整體文教區之規劃利用,請市政府補充整體文教區之定位、整體發展構想(包括交通影響評估、分區劃設、用地需求及土地使用計畫等),並研提具體可行方案後,再另案依法定程序辦理。
1.依中原大學106年12月5日原總字第號函送補充資料及採納列席本會小組之代表說明,將部分農業區附帶條件變更為文教區(中原段811、812、813地號)。附帶條件為「應無償捐贈變更面積30%土地予市府,作為公共設施使用;前開捐贈土地以該校臨鐵路用地旁現有土地抵充為優先,並應於核定前與市府簽訂協議書,納入計畫書規定。」。
2.中原段713、788地號仍維持903次大會決議暫予保留,另案辦理。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
本會專案小組107年8月23日、11月16日補辦公展後第1、2次會議出席委員初步建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