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431-討論事項-第1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三重地區)(部分道路用地為文中小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9431
案件id
MOI新北三重地201942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3月31日第85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7年5月22日新北府城都字第1070930227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林委員旺根(召集人)、邱委員英浩、陳委員永森、洪委員鴻智及蘇委員振維等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分別於107年11月2日及107年12月20日召開2次會議聽取簡報完竣,並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案經新北市政府以108年2月18日新北府城都字第1080260843號函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處理情形回應對照表及修正後計畫書、圖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詳附錄)及新北市政府108年2月18日新北府城都字第1080260843號函送依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修正計畫內容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出席委員初步建議意見(彙整107年11月2日及107年12月20日共2次會議):
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請以對照表方式補充處理情形及修正計畫書(修正部分加劃底線)、圖到部後,提請大會審議:
- 一、參據新北市政府列席代表說明,變更範圍係配合毗鄰文中小用地,用以整體規劃作為二重國民中學附屬棒球訓練基地,故請將文中小用地現況開闢情形、區位、未來設校需求分析、學區影響以及作為棒球訓練基地選址評估合理性、必要性資料,納入計畫書中補充。
- 二、本案西側疏洪東路與新北大道交叉口之佈置,鑒於日後行車安全考量,請新北市政府將交通改善措施補充納入計畫書。
- 三、參據新北市政府列席代表說明,已辦理興建二重國中附屬棒球訓練設施之說明會,充份與地方代表及鄰近居民溝通,故請將相關說明會書面文件納入計畫書,以利查考。
- 四、考量棒球場比賽產生的噪音,勢必對周邊居住環境品質造成衝擊影響,請新北市政府提出相關因應管理對策,納入計畫書以資妥適。
- 五、本案變更範圍係為配合毗鄰文中小用地開闢興建標準棒球訓練基地,請查明並妥為補充說明原用地取得方式是否符合計畫目的之使用,並將書面資面資料納入計畫書,以利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