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441-討論事項-第2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路竹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9441
案件id
MOI通檢變都計2019423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經本會106年4月25日第898次會議及107年3月13日第918次會議審議通過,第一階段部分本部以107年11月1日台內營字第1070817925號函核定,並經高雄市政府107年11月22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734130402號公告發布實施有案。
- 二、本通盤檢討案第一階段中涉及人行步道變更為住宅區案件(人行步道編號5-6),因原規劃方案影響民眾權益甚鉅,考量本案通盤檢討後續階段尚未發布實施,案准高雄市政府108年2月14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830469600號函送再提會審議資料(詳附件)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高雄市政府108年2月14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830469600號函送研析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納入本計畫後續階段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高雄市政府108年2月14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830469600號函送再提會審議資料表1逾期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內容陳情理由高雄市政府研析意見1蘇金泉鴨寮保安宮蘇江清蘇慶村路竹區保安段900-1地號土地恢復路竹區保安段900-1地號土地為原編定道路用地1.本人為路竹區保安段900-1地號土地之所有權人。
2.高雄市路竹區896-5、896-6、896-9地號為法院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所留設專供共有人作為通行的道路,今貴府將保安段900-1地號變更為住宅區,堵住了通路口,阻礙了道路對外聯通之必要性,影響道路的通行權益及建築權益。
3.敬請恢復路竹區保安段900-1地號土地之編訂為道路用地,以維護位居裡地的土地所有權人的權益。
4.敬請鑒核。
建議同意採納,理由如下:
1.本案陳情地號土地原屬人行步道用地,於107年11月22日公告發布實施之「變更路竹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中考量現行路網分布、周邊土地地籍界線及地主建築權利,爰將該處人行步道用地變更為住宅區。
2.經查路竹區保安段896-4、896-15地號等周邊土地因位居裡地而提出爭取住宅區內私設巷道連接計畫道路(保安路)之權益,於民國93年1月經最高法院三審判決定讞,路竹區保安段896-5、896-6、896-9地號為判決確定所留設專供共有人作為通行的道路;而本案路竹區保安段900-1地號土地係為上開地號裡地聯外通行連接至計畫道路所需必經土地範圍;另查本府工務局另於107年10月22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706036700號函表示依據上開法院判決及內政部86年8月26日台(86)內營字第8681553號函釋義,如建築起造人係該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內容陳情理由高雄市政府研析意見私設道路土地共有人之一,無須再檢附該私設道路其他共有人出具之同意書即可申請建築。
3.另依據本府交通局108年1月4日高市交運規字第10830124700號函,針對路竹區保安段900-1地號土地變更為道路用地部分對於現行交通影響不大。
4.綜上,考量陳情人目前已依據上開公函釋義申請建築之權益及信賴保護原則,且路竹區保安段900-1地號土地恢復為道路用地後不影響現行道路系統,爰建議變更為道路用地,變更範圍及內容如附件所示。
表2建議變更內容明細表圖2建議變更範圍示意圖編號變更位置變更內容原計畫新計畫分區面積(公頃)分區面積(公頃)1住宅區(保安段900-1地號土地)住宅區0.0005道路用地0.0005變更範圍保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