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511-討論事項-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港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交通服務用地為港埠專用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9511
案件id
MOI新北特定區2019813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8年2月21日第97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8年5月21日新北府城都字第1080890054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將主要計畫交通服務用地變更為港埠專用區,細部計畫仍維持交通服務用地,請補充變更緣由、目的、未來開發構想及量體與臺北港整體規劃、周邊歷史文化生態廊道之關聯性,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 二、請市政府將相關回饋措施或免予回饋的理由,納入計畫書中補充敘明。
- 三、本案核定前請將計畫書內相關建設計畫進度更新至最新時程,以符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