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511-討論事項-第3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八里(龍形地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9511
案件id
MOI通檢形地區2019813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6年12月29日第83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7年4月27日新北府城都字第1070767404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計畫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邱委員英浩(召集人)、王前委員俊雄、洪前委員鴻智、洪委員啟東、蘇委員振維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於107年8月2日、108年3月8日召開2次會議聽取簡報完竣,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並經新北市政府以108年7月16日新北府城都字第1081308699號函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修正計畫書、圖及處理情形對照表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請新北市政府針對會中委員所提意見包括:計畫人口調整理由及合理性分析、各種公共設施用地之開闢與執行率及是否配合人口調升、相關交通管理改善計畫、都市防災計畫之易淹水範圍潛勢、避難場所勘選原則及韌性都市設計之調整、計畫區內違章工廠數量分布影響及其相關輔導措施、主細拆離原則等予以補充,並研提具體可行之處理對策及解決方案,交由原專案小組繼續聽取簡報,俟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後,再提請大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