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671-討論事項-第5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配合運動公園生活園區整體開發計畫)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9671
案件id
MOI桃園壢平鎮2020428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8年12月3日府都綜字第1080294905號函及109年1月13日府都綜字第1080328390號函辦理。
- 二、本案前經本會106年6月13日第901次會審竣決議:
「本案同意照桃園市政府建議意見延長開發期限,並以本會102年11月12日第815次會審議通過紀錄文到6年為限;屆時如桃園市政府未能依照前項時限辦理完成,則本案維持原計畫。」在案。
- 三、據桃園市政府函文表示,本案依前開大會決議延長6年後之開發期限為108年12月2日前,惟該府刻正辦理區段徵收發價作業,預定於109年4月完成土地徵收條例第20條規定,鑒於本案開發期限業已屆滿,為利後續順利完成報部核定及公告實施作業,故以109年1月13日府都綜字第1080328390號函送資料報請延長開發期程,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同意照桃園市政府所提意見再延長開發期限一年(至109年12月2日),並請桃園市政府加速辦理區段徵收作業,以利完成計畫後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