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671-討論事項-第4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新屋都市計畫(停車場用地(停三)為醫療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9671
案件id
MOI桃園變都計2020428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桃園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8年11月4日第40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桃園市政府109年2月3日府都計字第1090018743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桃園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之醫療使用含括長照服務,故請將「長照」相關醫療資源分析資料,納入計畫書詳為敘明,以資完備。
- 二、本案擬將停車場用地變更為醫療用地,故請市政府將停車場用地減少部分,有無其他補充或替代方案,及本案變更後其周邊交通動線規劃、停車需求與整體空間配置等資料,納入計畫書詳予敘明。
- 三、有關實施進度與經費1節中,公有土地所有權請修正為桃園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