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711-討論事項-第七案:「變更柳營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案(人1-9)中,經專案小組以:「據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表示,該區納入『95年度台南縣未便採納。\r\n理由:\r\n依臺南市文化局106年9月1日南市文資字第1060928199號函(略以):「…其已納入『95年度台南縣文化景觀調查計畫』中新營糖廠糖業文化景觀範圍內,又為新營糖廠連接新營副產品加工廠與太康農場之重要路線,具保存與再利用之潛力與價值,爰建議維持現狀。」。\r\n照市府研析意見。\r\n編號陳情人及建議位置陳情理由及建議事項市政府研析意見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文化景觀調查計畫』中『新營糖廠糖業文化景觀』範圍內,又為『新營糖廠』連接『新營副產品加工廠』與『太康農場』之重要路線,具保存與再利用之潛力與價值。」為由未獲採納。\r\n2.經查本案變更範圍位於雙和路之西側,且連接新營副產品加工廠與太康農場間之鐵道線路基地業變更為工業區、道路用地等分區,早已無連接功能,與市都委
會議紀錄id
MOIO9711
案件id
MOI通檢-9)2020623
決議
- 決議中未獲採納之理由並不相符。綜上,若將本區處提案之變更範圍維持原分區,不僅毫無實益,更不利於土地妥善利用,故請同意依照本區處公展提案,將柳營區人和段594地號等10筆土地變更為毗鄰使用分區,至紉公誼。
附圖三、逕向本部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部人一修正內容原計畫(公頃)新計畫(公頃)道路用地(0.02公頃)農業區(0.02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