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721-討論事項-第1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臺86臺南端交流道兩側住宅基金土地及周邊地區)專案通盤檢討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9721
案件id
MOI通檢市南區2020714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經本會107年5月29日第923次會審議完竣,細部計畫經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8月27日第73次會及108年10月31日第84次會審議通過在案。
- 二、惟該府地政局辦理市地重劃過程中,因部分工程基礎設施與計畫不吻合,且部分涉及保安林之土地使用分區因無法辦理解編而須予以調整,經市政府邀集相關單位研商並獲致初步共識後提該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3月27日第87次會審議通過,案准市政府109年4月21日府都綜字第1090468959號函送補充資料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不同意辦理解除保安林,故酌予調整土地使用計畫。
1.將省躬段998-16地號及其北側已作公園使用部分,劃設為「綠9」,並予以剔除市地重劃範圍。
2.配合調整低密度住宅區(細部計畫道路)及「觀(特)1(附)」觀光發展特定專用區位置。
3.因應細部計畫層級之公共建設規模需求,調整「商156」商業區原劃設面積。
低密度住宅區(0.1388公頃)「綠9」綠地(0.1388公頃)將南區省躬段998-16地號保安林地及其北側已作公園使用部分,劃設為綠地。
低密度住宅區(1.7352公頃)低密度住宅區(附)(1.7352公頃)為兼顧住宅基金土地之價值平衡,並考量整體道路系統及環境品質整體性,納入相鄰之市有地及私有地,並配合整體開發範圍劃設,增訂附帶條件規定。
【附帶條件】應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
低密度住宅區(2.8424公頃)「觀(特)1(附)」觀光發展特定專用區(2.84234公頃)為因應臺86東西向快速道路通車及西側臺南黃金海岸一帶濱海遊憩軸線等優勢條件,強化成為濱海觀光重要入口門戶,調整為觀光發展特定專用區,提升臺南端整體觀光休閒遊憩服務機能。
【附帶條件】應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
低密度住宅區(0.2180公頃)「商156(附)」商業區(0.2180公頃)考量計畫區周邊以住宅發展為主,且聚落發展密集,商業服務機能較為缺乏,為均衡喜樹、灣裡地區發展,滿足周邊觀光發展及開發後人口進駐所衍生之商業需求劃設商業區。
【附帶條件】應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
編號位置變更內容變更理由附帶條件或其他說明本次提會修正說明原計畫新計畫灣裡路以東、明興路以西、萬年公園(公42)以南低密度住宅區(0.3165公頃)「商154(附)」商業區(1.3605公頃)考量計畫區周邊以住宅發展為主,且聚落發展密集,商業服務機能較為缺乏,為均衡喜樹、灣裡地區發展,滿足周邊觀光發展及開發後人口進駐所衍生之商業需求劃設商業區。
【附帶條件】應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
1.東側配合灣裡排水護坡改善工程放樣排水側溝及擋土牆基礎設施實際位置略為調整「公97」公園用地及「商154」商業區與東南側「住四」住宅區分區線。
2.為符合營建建設基金管理會第66次會議決議重劃總負擔43.53%為上限之原則,略為增加「商154」商業區及減少「公97」公園用地面積。
「文中54」國中學校用地(1.0440公頃)灣裡路以東、明興路以西、萬年公園(公42)以南低密度住宅區(1.4448公頃)「公97(附)」公園用地(3.4487公頃)1.原學校用地於「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業列為優先解編學校。
2.另配合灣裡公園使用現況,併同周邊閒置住宅區,劃設公園用地,以提供區內滯洪與生態功能,並與灣裡大排結合建構區內整體藍、綠空間網絡,創造新型態開放空間。
【附帶條件】應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
「文中54」國中學校用地(1.4677公頃)「文小50」國小學校用地(0.5361公頃)灣裡路以東、明興路以西、萬年公園(公42)以南低密度住宅區(0.8402公頃)低密度住宅區(附)(0.8402公頃)為兼顧住宅基金土地之價值平衡,並考量整體道路系統及環境品質整體性,納入相鄰之市有地及私有地,並配合整體開發範圍劃設,增訂附帶條件規定。
【附帶條件】應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
本次再提會修正位置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