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731-討論事項-第3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深坑都市計畫(農業區為河川區)(配合景美溪深坑區阿柔洋24號前護岸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9731
案件id
MOI新北農業區2020728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1月17日第114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9年4月14日新北府城審字第1090626098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變更範圍北側緊臨景美溪,其土地使用分區為「行水區」,本次變更則劃設為「河川區」,故請市政府補充說明其不同分區之緣由及後續處理對策,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有關實施進度及經費乙節,變更後河川區非屬公共設施保留地,其後續係依據水利法辦理土地取得方式,故請市政府查明後修正,另土地取得方式請增列得以「其他」方式辦理。
- 三、本案變更範圍屬私有土地部分,如涉及採一般徵收方式取得者,請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辦理之變更都市計畫草案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用地應行注意事項」以書面通知變更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將處理情形納入計畫書中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