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761-討論事項-第3案:屏東縣政府函為「變更琉球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廣場用地為港埠用地、停車場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9761
案件id
MOI屏東特定區202098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經屏東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5月21日第219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屏東縣政府109年7月2日屏府城都字第1092444310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屏東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
- 一、查本計畫變更範圍未全部位於屏東縣政府107年8月1日公告之「琉球交通觀光專用港港區劃定」案範圍內,請補充說明前開二範圍之關聯性,以加強說明本案變更之必要性與急迫性。
- 二、計畫書第17頁及第18頁中旅遊人次及交通旅次差距甚大,請再詳予查明,如有誤植請予以補正。
- 三、超出原公開展覽範圍部分,請依都市計畫法規定,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或陳情意見與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