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771-討論事項-第1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蘇澳擴大都市計畫(機關用地為市場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9771
案件id
MOI宜蘭變都計2020922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宜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8年8月13日第206次及109年1月10日第209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宜蘭縣政府109年3月30日府建都字第1090051658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宜蘭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土地使用部分:
(一)本案變更理由載明機關用地取消指定用途部分,基於所提變更內容係將機關用地變更為市場用地使用,後續已無指定用途之需要,請予以刪除,以資妥適。
(二)請縣政府補充本案之市場定位、開發計畫、相關使用面積之評估及訂定建蔽率與容積率之合理性;又計畫書載明若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開發時,其容積率不得大於240%,則請配合刪除,以符規定。
- 二、依計畫書載明本案變更範圍部分屬私有土地,將採協議價購或一般徵收方式取得,故請補充業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辦理之變更都市計畫草案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用地應行注意事項」以書面通知變更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及該土地所有權人之意見與處理情形,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 三、計畫書、圖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相關規定辦理,又本案之變更面積應為0.0928公頃,相關內容與表格請一併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