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771-討論事項-第3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板橋都市計畫(部分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為醫院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醫院用地、部分醫院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學校用地(文小)為道路用地)主要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9771

案件id

MOI新北變都計2020922

概要說明

決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