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771-討論事項-第6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南頭份都市主要計畫(部分河川為河川區兼供高速公路使用、高速公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配合國道1號114k+860中港溪橋改建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9771
案件id
MOI苗栗河川區2020922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6月4日第283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109年6月23日府商都字第1090121816號函及109年7月28日府商都字第1090149050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縣政府就本案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2項規定辦理逕為變更部分,補充相關認定或核准文件納入計畫書敘明,以茲完備。
- 二、請妥為補充本案變更範圍土地權屬分布情形、土地使用現況、地形坡度狀況、周邊交通道路系統,以及未來整體路線規劃構想等,並製作示意圖清楚標繪相關位置,納入計畫書敘明。
- 三、請妥為補充本案變更對橋梁結構安全與通洪、防洪之具體改善效果,改線後新線與現況道路位置之差異、必要性及因應處理對策等,納入計畫書敘明,俾利充實本案變更之理由與合理性。
- 四、實施進度及經費:除請分別詳列公、私有土地之面積、取得方式及經費外,因變更後河川區非屬公共設施保留地,且其後續係依據水利法辦理土地取得,併請妥為修正敘明;又農田水利會管有之土地,則請依核定時之法令配合修正其取得方式。
- 五、本案計畫書、圖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