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771-討論事項-第7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斗六(含大潭地區)都市計畫(機關用地為社教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9771
案件id
MOI雲林潭地區2020922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雲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5月28日第221次會審議通過,並准雲林縣政府109年7月15日府城都一字第1093606431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雲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補充本案變更位置之選址評估、區位考量因素、服務範圍、用地面積需求分析、土地使用配置概要等,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有關土地使用管制原則,請配合本案實際需要補充相關內容,納入計畫書敘明。
- 三、實施進度及經費:請妥為確認並補充本案土地取得方式及經費來源,納入計畫書敘明。
- 四、本案計畫書、圖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