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791-討論事項-第10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臺中市大平霧地區(太平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綠地用地為道路用地)(配合市民大道道路開闢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9791
案件id
MOI臺中霧地區20201027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7月31日第114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臺中市政府109年9月1日府授都計字第1090208141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中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計畫書第28頁「實施進度及經費表」內面積與第19頁變更內容明細表面積不一致,請臺中市政府查明修正並詳予補充說明,以資妥適。
- 二、請於「實施進度及經費表」內區分公有、私有土地取得方式,並將「徵收」修正為「徵購」,以杜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