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801-討論事項-第2案:臺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南港區中南段一小段331地號等土地保護區、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部分兼供護坡使用)、特定專用區為道路用地主要計畫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9801
案件id
MOI臺北南港區20201110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北市都委會108年11月28日第759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臺北市政府109年1月16日府都規字第1083124129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案經本會109年4月21日第966次會議審決略以:「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一、有關計畫書目錄、變更內容綜理表內變更理由錯誤部分(如特定商業區)、變更主要計畫示意圖上遺漏編號,以及全市或南港區變更前後各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統計表等,請查明補正,以利瞭解整體計畫內容。至於計畫案名請參照其他縣市相關案例配合修正。二、本計畫案隧道段範圍,涉及都市計畫檢討變更事宜,請於計畫書補充相關說明。三、逕向內政部陳情意見:詳附表(略),同意依臺北市政府回應意見辦理。四、本案變更內容超出公開展覽範圍部分,請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或與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會討論。」。
- 七、臺北市政府以109年9月18日府授都規字第1093099598號函送第二次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到部,故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附表外,其餘准照本會109年4月21日第966次會議決議通過,並退請臺北市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表:第二次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逕向內政部陳情意見回應綜理表編號陳情地點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臺北市政府回應本會決議1陳情地點/地號:
南港區中南段一小段737、738地號陳情人:龍巖股份有限公司陳情意見摘要:
本公司土地目前開發規劃送審及建照掛號階段,土地鄰接捷運南港站2號出口,本開發案於109年7月3日召開都審設計幹事會議時,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書面意見提出,東側尚未開闢之都市計畫道路,23米計畫道路開闢目前規劃設計,鄰接本公司土地計畫道路上設計長約30m、寬約5m、高約16m之建築物,用途為電氣、消防機房、變電室,於計畫道路上規劃突出地面如此大的建築物實在不合理,且位於本公司開發案綠帶廣場旁,實不利捷運出口附近群眾通達及聚集使用。檢附本案及周邊開發位置圖說。
有關陳情人建議事項,本府不採納,惟陳情意見將納入後續工程辦理,理由如下:
1.查龍巖股份有限公司(後稱龍巖公司)陳情地點(南港區中南段一小段737地號土地)坐落本次擴大計畫範圍內,先予敘明。
2.次查龍巖公司於陳情地點刻正申請建築基地開發審議,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為隧道工程西洞口需要,於該基地旁之道路用地上設計配置一隧道機房(長約30公尺、寬約5公尺、高約16公尺),有關龍巖公司反映隧道機房量體設計問題,本府後續將配合檢討機房量體與設置方式,以減少對龍巖公司開發案之影響,尚不涉及主要計畫內容修訂。
3.另經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多次與本案陳情人溝通討論,並檢討調整隧道機房設計量體後,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臨該陳情地點之機房長約10.8公尺、寬約4.8公尺及高約4公尺,體積大幅縮減為原規劃之23%,並經109年8月27日「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第563次委員會暨1090827專案委員會尚無審議意見。
本案陳情意見經市府表示不涉及主要計畫內容修訂,請市府自行參處。
2陳情地點/地號:
南港區中南段一小段334號陳情人:陳○鐘陳情意見摘要:
反對:變更該保護區及農業區為道路用地及設定為國家生技園區聯外道路工程,徵收計畫內的私有土地。
原因:該設計案的周邊範圍包括中央研究院及生技園區正有關陳情人建議事項,本府不採納,惟陳情意見將納入後續工程辦理,理由如下:
1.查陳○鐘君陳情地點(南港區中南段一小段334號)為農業區,非坐落本案計畫範圍(含擴大部分),有關道路闢設相關影響業經兩級都委會審議,爰陳君陳情意見不予採納。
2.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興建之初,即預留捷運南港站2號出口旁興中路為園區聯外道路入口,若將現有路線截彎取直,逕接至園區,考量生技園同意依臺北市政府回應意見辦理。
編號陳情地點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臺北市政府回應本會決議對大門的研究院路2段12巷皆已有可供使用的寬廣土地及道路,連外道路應該要將原設計截彎取直,直接改到中央研究院進出或研究院路2段12巷進出,以降低工程時間及相關成本,而非由原設計案狹小的130巷進出,若是生技園區聯外道路選擇此地、不僅無法解決對外交通堵塞的問題、也會嚴重製造研究院路一段130巷環境的安寧、空汙、交通安全問題,該巷道原本亦為防洪巷道,此案的設計將造成台北市居民生命安全及環境的傷害與威脅。
我們是該案徵收的地主對象之一、我們將拒絕並反對徵收該案相關的土地、我們家族長期居住在此、建議道路應該要選擇其他的用地來做使用、多次會議我們均現場表達意見、皆未受重視、現在此再做呈情,希望獲得重視,避免居民抗爭,官民的對立。
區屬國家重點發展區域,其研發之技術具機敏性,若行車路線直接進入園區時將造成門禁管制不易,但若僅供園區專用則其效益將會受限,且如今園區北側大樓林立,已無腹地可設置出口,故未予直接連接園區,另若行車路線由研究院路2段12巷進出,亦將加劇研究院路壅塞情形。爰本案於規劃階段定線時,已綜整考量各路線方案後,擇定本主要計畫案路線範圍,故本案未予直接連接國家生技研究園區。
3.查該陳情案址位於隧道南端洞口東側(非本次擴大計畫範圍內),為避免穿越性車流影響當地住戶,隧道南端洞口規劃僅能右轉西行(往園區方向),該陳情地點出入動線維持現況,並部分拓寬研究院路1段130巷(隧道南口西側)增加道路容量,提供南港、舊庄地區居民往返市中心另一條替代路線。是以,本案規劃路線除可紓解部分忠孝東路七段及研究院路往返園區車流,於颱洪期間南深橋橫移門封閉時,亦可當作舊庄地區往返忠孝東路之替代道路;另對於隧道開闢後研究院路一段130巷可能產生的安全、交通及噪音等相關議題,本案均已納入交通標線標誌、人行動線及相對應減噪工程措施之設計考量,且本案亦規劃洞口處配合當地特色營造整體景觀美化環境,期能為當地提供一條更快速、安全又舒適的道路。
4.另查陳情人所屬地號位於隧道南口平面段(僅徵收約70平方公尺,占原登記面積約1/10),經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多次現勘結果,為避免高壓電塔遷移、過陡坡面對工程造成不良影響,爰選擇現有規劃南口位置,因此實有徵收必要性。
3陳情地點/地號:
陳情人:無極明聖宮陳情意見摘要:
有關陳情人建議事項,本府不採納,惟陳情意見將納入後續工程辦理,理由如下:
本案陳情意見經市編號陳情地點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臺北市政府回應本會決議南港區中南段一小段508-2、508-3地號為配合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聯外道路工程計畫案、本宮秉持支持政府施政原則同意該計畫案、惟該計畫原案路線並未經過本宮建築物、經變更計畫後穿過本宮土地及建築物下方,亦是該道路工程唯一未避開之建築物、本建物基地目測高度僅約五層樓高度(以忠孝東路路面為基準)請該計畫單位人員再次確認工程施作之安全考量、並維護保障本宮土地、建築物及信眾生命財產安全。
1.查無極明聖宮陳情地點(南港區中南段一小段508-3地號土地)坐落本次擴大計畫範圍內,先予敘明。
2.有關該宮反映道路施作時應再次確認工程施作安全等,本府工務局新工處確認本次變更範圍(設定地上權)涉及該管中南段一小段508-3地號土地(面積42平方公尺),惟經查該宮係位於隧道臨時支撐系統(岩栓)範圍,非屬實際開挖斷面正上方,且距本隧道頂高差約13公尺,經委託設計顧問公司評估沉陷量可合乎規範;然為有效保護該宮土地、建物及信眾生命財產安全,本府工務局新工處後續施工期間將於該宮周圍安裝監測儀器(傾斜儀及地表沉陷釘等)監控施工影響,並訂定警值、行動值及緊急應變計畫,俾利有效保護該宮土地、建物及信眾生命財產安全,尚不涉及主要計畫內容修訂。
府表示不涉及主要計畫內容修訂,請市府自行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