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811-討論事項-第6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南市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部分港埠專用區為道路用地及道路用地兼供廣場使用、部分水域用地及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配合安平漁港跨港大橋新建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9811
案件id
MOI臺南貌園區20201124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8月21日第92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臺南市政府109年9月21日府都綜字第1091109650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請市政府補充計畫道路之銜接情形與動線系統,並敘明本案是否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相關資料外,其餘准照臺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