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861-討論事項-第8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大園(菓林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捷運系統用地)(配合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航空城捷運線【綠線】北機廠建設)案」。
會議紀錄id
MOIO9861
案件id
MOI桃園林地區202139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桃園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8月3日第48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桃園市政府109年9月26日府都綜字第1090245278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桃園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北機廠位於本計畫區面積為3.15公頃,非都市土地面積為12.49公頃,有關本案區位選址合理性涉及已審定「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以下簡稱航空城計畫)調整等事宜,並涉及航空城特定區計畫(第二期部分)相關審議決議及應遵循事項,請市政府依「本部區域計畫委員會110年1月28日第443次會議紀錄決議第二(二)點」補充說明相關建議調整方案及處理情形,並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請詳予補充本案機廠設置選址評估、交通衝擊分析,變更後對鄰近土地使用、週邊整體道路系統銜接及相關因應策略,並納入計畫書敘明。
- 三、依計畫書載明本案變更滲眉埤周邊土地已於105年11月18日經桃園市政府公告為土壤污染管制區,故請市政府補充環境影響評估情形說明資料,納入計畫書敘明。
- 四、請補充本計畫區周邊災害潛勢範圍、歷年淹水情形、變更範圍及周邊地區淹水潛勢示意圖及排水系統等資料,以及捷運機廠排水處理對策或相關因應工程等相關資料,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五、本案計畫書實施進度及經費乙節敘明「得保留參與區段徵收之權利」部分,建請依本部營建署109年3月6日營署都字第1090012637號函,提出市府地政局對於欲保留納入之區段徵收案,其辦理之可行性與必要性之具體研析意見以及確認相關土地使用配置調整對區段徵收財務計畫之影響,納入計畫書敘明。
- 六、其他修正事項:
(一)本案變更範圍屬私有土地部分,如涉及採一般徵收方式取得者,請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辦理之變更都市計畫草案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用地應行注意事項」以書面通知變更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將處理情形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二)實施進度及經費表土地取得方式請增列得以「其他」方式,以資妥適。
(三)本案涉及農業區變更,故請檢附農業主管機關之書面意見或其他證明文件,納入計畫書敘明。
(四)本案計畫書、圖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辦理,並請確認計畫書內相關數據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