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861-討論事項-第1案:桃園市政府函為修正「變更中壢(龍岡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案」之會議紀錄案。
會議紀錄id
MOIO9861
案件id
MOI通檢岡地區202139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提本會110年1月19日第984次會審議通過,並提本會110年2月2日第985次會確認會議紀錄完竣在案。
- 二、案經本部110年2月8日內授營中字第1100802251號函送前開會議紀錄,請桃園市政府迅依決議辦理再行報核;案准該府110年2月25日府都計字第1100036493號函請更正旨揭計畫案會議紀錄,其中專案小組後逕向本部陳情意見綜理表逕22案之市府研析意見,俾利該府辦理重新公開展覽事宜,爰提會報告。
決定:
- 一、本案洽悉。
- 二、有關桃園市政府函請更正旨揭計畫案會議紀錄部分,考量僅更正市府研析意見、未涉及實質變更內容,且本會決議照市府研析意見,建議不予採納,故同意修正如附錄。
附表變更屏東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市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逕溫玉紅里長等57人八德區新霄裡段604、655、600、661、666等5筆地號土地原霄裡路120巷底左轉上坡連通新生路是我們附近居民原有的出入道路,數年前政府為拓寬新生路變築高路側牆,使得原先汽車可通行的道路消失,造成生活交通不便,現僅留人行步道。
懇請主管規劃機關,還給我們社區居民一條可通行汽車至新生路的道路。
建請主管機管能將新霄裡段603、656、657、659、662、665地號全部及575、576地號小部分劃入道路用地或廣場用地,可以讓居民等方便出入,實感德便。
建議不予採納,另併變14案公園規劃設計時檢討。
理由:
1.經查所陳道路係於本府72年9月13日公告實施「中壢龍岡地區都市計畫(包括中壢市埔頂、平鎮鄉社子暨八德鄉霄裡地區)案」內劃設,為社區間聯外道路(道路編號二-1),道路路寬為20公尺,並本府業於103年4月完成拓寬工程。
2.本案前經本市八德區公所辦理會勘,建議由長興路801巷120弄(原霄裡路120巷)底北側留設車輛通路,並俟後續墓地用地變更為公園用地後,再於公園規劃設計時一併檢討評估,故建議維持變14案將墳墓用地變更為公園用地。
照市府研析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