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881-討論事項-第6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美濃(美濃湖)風景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9881
案件id
MOI通檢風景特2021413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經本會109年9月8日第976次會議審決略以:
「一、本案請高雄市政府依下列各點修正計畫書報部後,再行提會討論。(一)計畫書第7頁表3-1請查明補充或修正關於未取得公共設施用地之面積或百分比等相關資料。(二)有關高雄市政府列席代表說明本案計畫人口之推估分析與檢討,擬納入定期通盤檢討再行處理1節,原則同意,請於計畫書中敘明,以利查考。(三)計畫書第26頁表6-4請查明補充或修正關於未取得公共設施用地之面積、取得方式及開發經費,以符實際。(四)計畫書部分表格有關公共設施用地之相關數據資料,查有前後不一致之情形,請高雄市政府查明修正,以資妥適。」在案。
- 二、案准高雄市政府109年12月28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906908200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資料到部,故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高雄市政府109年12月28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906908200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
- 一、有關變更計畫內容經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後,如有新增或超出原公開展覽範圍者,請高雄市政府於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或與本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如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且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會討論,以資適法。
- 二、因本計畫部分變更案件涉及整體開發或附帶條件之執行事宜,為避免影響地方發展,本計畫案經委員會審議通過後,高雄市政府得視實際發展需要,分階段報請本部核定後依法公告發布實施。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建議本計畫案請高雄市政府依下列各點以對照表方式補充處理情形資料(註明修正頁次及摘要說明)及修正計畫書(修正部分請劃線)30份、計畫圖1份到署後,逕提委員會審議。
(一)查美濃區中正湖業經高雄市政府公告更名為美濃湖,故建議本計畫案名配合修正為「變更美濃湖風景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並修正計畫書內相關文字,以符實際。
(二)本計畫檢討變更方式與原則部分,其中態樣6-2擬以降容積作為回饋條件1節,考量本次所檢討之公共設施用地並非整體開發案件,且該公共設施用地檢討前並無容積率,又涉及其他類似案件檢討變更之公平性與合理性事宜,故建議予以刪除,以態樣6-1之內容辦理,以資妥適。
(三)計畫書草案應予修正部分:
1.計畫書第23頁補充計畫年期,以資完備。
2.計畫書第23頁「計畫人口數30,000人」係誤繕,請修正為「計畫人口數3,000人」,以資妥適。
(四)有關變更計畫內容經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後新增或超出原公開展覽範圍者,建請高雄市政府於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或與本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如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且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會討論,以資適法。
(五)因本計畫部分變更案件涉及整體開發或附帶條件之執行事宜,為避免影響地方發展,建議本計畫案經委員會審議通過後,高雄市政府得視實際發展需要,分階段報請本部核定後依法公告發布實施。
(六)變更內容明細表部分:
編號原編號變更位置變更內容變更理由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原計畫(公頃)新計畫(公頃)一--計畫案名美濃中正湖風景特定區計畫美濃(美濃湖)風景特定區計畫美濃區中正湖業已105年8月8日高市府觀維字第10531418400號公告更名為美濃湖,故變更計畫案名。
建議依初步建議意見(一)辦理。
二一計畫年期民國110年民國125年1.本計畫依內政部106年5月16日公告實施之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將計畫年期訂為民國125年,並依此推估本計畫區125年之人口發展情況,作為後續檢討之參據。
2.本計畫以125年作為實施進度及經費之目標年,以有效檢討公共設施取得課題。
建議照案通過。
高雄市美濃區民族路以東機1用地「機一」機關用地(0.1033公頃)農業區(0.1033公頃)「機一」機關用地現況為農業使用,為維護土地所有權人權益,擬變更為農業區使用並免於回饋。
建議照案通過。
高雄市美濃區環湖路以北停車場用地停車場用地(0.1275公頃)遊樂區(0.1275公頃)為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及考量停車場用地變更為遊樂區,實質使用強度並未增加,將停車場用地依毗鄰分區變更為遊樂區並免予回饋。
考量檢討變更涉及回饋事宜,又該遊樂區未來是否仍有開發之需求,故建議俟本計畫定期通盤檢討時,再整體考量,本次維持原計畫。
五四實施進度及經費已訂定修訂配合本次變更內容及計畫年期調整,修訂事業及財務計畫內容。
建議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