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061-0-案名:擬劃定「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二小段三三二地號等二十三筆土地為更新地區(更新單元)」計畫案,提請審議。
會議紀錄id
TPEO5061
案件id
lJSs0T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市府以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府都四字第09108197100號函送到會。
- 二、申請單位:梁正芳建築師事務所。
- 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六十六條、都市更新條例第五條、第八條、第十一條及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
- 四、更新單元位置:和平西路一段、和平西路一段五五巷及南昌街二段一八巷所圍街廓。
- 五、申請更新單元之理由及內容:詳計畫說明書。
決議
- 決議:
- 一、說明書應加列本案劃定基準,發展局審查符合之相關條件。
- 二、本案修正通過。
附帶決議
- 附帶決議:請發展局將來簡報時對同為都市更新案件能釐清有關自行申請更新之原則及准許之原則,又對剔除於完整街廓範圍之原則;及一併說明附近交通系統、公共設施等環境因素,而不僅是符合更新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