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081-0-案名:變更臺北市士林區永公路二四五巷三四弄部分路段住宅區為水溝用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081
案件id
nRQ5v7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件係市府以九十一年九月十日府都二字第09108168703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一年九月十一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
- 三、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乙件。
決議
- 決議:本案因涉及坡地安全,由廖委員洪鈞、于顧問淑婷、徐委員木蘭、劉委員小蘭、林委員靜娟、黃呂委員錦茹等人組成專案小組,請廖委員洪鈞擔任召集人儘速召集會議進行現場會勘,並請養工處給予充分協助與配合。全案經專案小組審查完竣後再行提會討論。
討論事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