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111-0-案名:變更臺北市三軍總醫院附近地區都市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111
案件id
FonbfN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臺北市政府以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府都一字第09108176103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九日起重新公開展覽三十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共計六件。
決議
- 決議:原則同意公展方案所提之專案住宅區位,同時未來處理應以先安置後拆遷為原則。其他部份請原專案小組(原專案小組留任之委員及顧問,再加入黃委員武達,並改由陳委員錦賜擔任召集人)再召開專案小組、審查會議,就愛德幼稚園之處理及相關細節、道路系統配置、都市設計之基本規定等內容再作審查後,提送大會討論。
討論事項三